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东西部协作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实践。今年是东西部协作战略提出30周年,“十五五”时期,我国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阶段,东西部协作机制面临从集中攻坚向常态化帮扶转型的历史任务。必须深刻把握常态化帮扶与乡村振兴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制度创新为引领、以产业协同为纽带、以要素流动为支撑、以治理现代化为保障,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与实践路径。
东西部协作的时代转型与战略定位
东西部协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正在经历从脱贫攻坚向乡村全面振兴的历史性转型。这一转型不仅是工作重心的转移,更是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和路径模式的系统性重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五年过渡期内,东西部协作承担着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双重使命,其战略定位已从单一的扶贫援助转向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性安排。
从理论维度审视,东西部协作体现了区域协调发展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深化发展。传统的区域发展理论强调要素流动与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东西部协作则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功能,通过制度化的对口帮扶机制,在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之间实现要素重组与优势互补。这种“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模式,突破了西方发展经济学中“涓滴效应”的被动等待逻辑,构建了主动干预、精准施策的区域均衡发展路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协作双方引导企业到西部地区投资,推动了产业集群化发展。
当前,东西部协作在形势和任务上面临“三大变化”,一是帮扶工作对象从帮扶地区的脱贫群众转向帮扶地区的所有农民,二是工作任务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转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三是工作措施从支持脱贫县脱贫摘帽转向促进脱贫县自身发展。这“三大变化”深刻揭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普惠性、全面性和内生性特征,要求协作机制必须从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制度转变,从外部输血向培育造血功能转变,从短期攻坚向长效机制转变。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调整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将现行一对多、多对一的帮扶办法调整为原则上一个东部地区省份帮扶一个西部地区省份的长期固定结对帮扶关系,这标志着东西部协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常态化帮扶机制的理论内涵与构建逻辑
常态化帮扶机制是东西部协作深化发展的制度创新,其核心在于将脱贫攻坚期的超常规举措转化为乡村振兴阶段的常规性制度安排,形成稳定、可持续、可预期的帮扶体系。这一机制的构建遵循着从运动式治理向制度化治理转型的内在逻辑,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分析,常态化帮扶机制本质上是一种降低区域协作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设计。脱贫攻坚期间,对口帮扶依靠行政命令和政治任务驱动,虽然执行力强但可持续性不足;乡村振兴阶段则需要建立基于共识、规则和契约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帮扶机制通过明确结对关系、固定资金规模、规范项目流程、强化考核评估,将临时性的政策安排固化为制度化的行为模式,从而增强协作双方的稳定预期,降低协商成本和执行成本。这种制度化的路径依赖一旦形成,便会产生自我强化的效应,推动协作关系不断深化。
常态化帮扶机制的构建遵循“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稳慎退出”的原则,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帮扶体系。在识别层面,建立常态化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户返贫、致贫风险的预警监测,确保帮扶资源精准滴灌;在帮扶层面,坚持“东部所能、西部所需”的导向,通过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消费帮扶等多元化手段,实现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在退出层面,不搞“急刹车”,设置过渡期,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确保帮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种全周期管理机制既防止了福利陷阱,又避免了返贫风险,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常态化帮扶机制还强调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政府层面,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东西部党政领导互访和联席会议制度;市场层面,鼓励企业参与产业合作,推广“飞地经济”模式,引导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形成“万企兴万村”的帮扶格局;社会层面,动员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志愿组织等力量参与帮扶,凝聚东西部协作最广泛的社会共识。这种政府、市场、社会三元协同的帮扶格局,既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构建了可持续的帮扶生态。
乡村振兴统筹实施的底层逻辑与政策协同
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东西部协作在推进这一系统工程中发挥着统筹整合资源、协调区域发展的重要作用。统筹实施的底层逻辑在于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实现要素跨区域优化配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东西部协作的核心抓手。理论研究表明,产业转移是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但市场自发转移往往存在滞后性和盲目性。东西部协作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引导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源加工型产业向西部有序转移,既为东部产业升级腾出空间,又为西部产业发展注入动能。政策层面,国家鼓励东西部将协作资金的60%投入到产业合作中,共建产业园区,并建立租赁收益、入股分红、金融保障等多种联农带农模式,形成园区发展、企业盈利、村集体和农户受益的共赢局面。过渡期内,东西部协作持续加大产业转移力度,共建产业园区近800个;通过东西部协作机制帮助西部地区500余万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300多万人。这种产业协作模式超越了简单的“输血式”援助,通过产业链分工和价值链重构,将西部地区纳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了区域经济的深度融合。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东西部协作构建了多层次人才交流机制:一是干部双向挂职。东部选派优秀干部到西部任职,带去先进理念和治理经验,西部选派干部到东部学习锻炼,提升发展能力。二是专业技术人才支援。实施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通过团队整体嵌入提升受援地公共服务水平。过渡期东西部协作省份共互派干部1.6万名,双方干部责任共担、观念互通、思路互动、作风互鉴,共同凝聚起协作帮扶的强大合力。三是本土人才培养。依托东部教育资源,开展定向培养、在职培训、技能提升等,为西部打造留得住的人才队伍。过渡期持续组织开展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东部省份的6500多所学校、医院结对帮扶西部的7700多所学校、医院,协作双方累计互派教师、医生等专技人才12万人次,东部地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与西部地区实现了有效对接。这种“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人才支援模式,既解决了西部人才短缺的燃眉之急,又着眼于其长远能力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持续智力支持。
文化振兴和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精神内涵和生态基底。东西部协作通过文化交流促进观念互通,引导西部地区学习借鉴东部地区在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等方面的经验,推广网格化管理、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在生态振兴方面,东西部协作双方共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将西部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共进。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东西部协作强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结对共建等方式,推动东部先进党组织与西部党组织结对,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互学互鉴。同时,协作机制本身也强化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确保各方力量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合力,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国一盘棋”的显著优势。
政策协同是统筹实施的重要保障。乡村振兴涉及的领域广泛,涉及的行业众多,需要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的政策协调。在横向协同上,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整合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各类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在纵向协同上,中央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省级层面强化统筹协调,市县层面抓好落实执行,确保政策不脱节、不断档;在区域协同上,通过东西部协作机制,推动区域发展战略对接,促进规划衔接、政策协同、产业联动。这种全方位的政策协同体系,有效避免了政策碎片化、部门本位主义等问题,提高了政策实施的整体效能。
完善东西部协作的制度创新与路径优化
面对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新任务,东西部协作需要在体制机制、帮扶方式、重点领域等方面持续创新,不断提升协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帮扶的制度框架。一是稳定结对关系,保持现有结对关系总体稳定,同时根据发展阶段变化动态优化调整,确保帮扶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健全资金增长机制,建立财政援助资金与地方财力增长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帮扶资金的稳定投入;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形成正向激励;四是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常态化监测,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在帮扶方式创新方面,应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是深化产业合作,推动产业梯度转移,鼓励共建产业园区,引导东部企业到西部投资兴业,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分工格局;二是创新消费帮扶,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利用东部市场优势帮助西部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推动“西货东售”;三是强化劳务协作,建立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输出,促进西部劳动力到东部就业或就地就近就业;四是推进人才交流,扩大干部人才双向交流规模,提升交流质量,推动从“单向支援”向“双向协作”转变。
在重点领域优化方面,应聚焦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一是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资金、项目、政策倾斜力度,补齐发展短板;二是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三是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四是深化教育医疗帮扶,通过“组团式”帮扶提升受援地公共服务水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五是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利用东部信息技术优势,帮助西部发展农村电商、智慧农业,弥合数字鸿沟。
在协同机制完善方面,应构建更加紧密的区域协作共同体。一是加强战略规划对接,将东西部协作纳入双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规划协同、政策联动;二是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对接,降低区域协作成本;三是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四是深化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五是强化社会治理协同,建立跨区域矛盾纠纷化解、突发事件应对等协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面向共同富裕的东西部协作展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东西部协作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发展差距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面向未来,东西部协作应紧紧围绕共同富裕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着力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从区域协调发展看,东西部协作应致力于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通过产业协作、“飞地经济”、园区共建等模式,推动东部产业向西部有序转移,引导西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东中西联动、南北方协调的区域发展格局。同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支持力度,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确保在共同富裕道路上不让一个地区掉队。
从城乡融合发展看,东西部协作应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通过劳务协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产业合作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人才支援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通过消费帮扶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同时,学习借鉴东部乡村建设经验,推动西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从收入分配改革看,东西部协作应助力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初次分配环节,通过产业协作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再分配环节,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口帮扶资金等手段,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在三次分配环节,引导东部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西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展现三次分配在区域协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先富带后富、帮后富”的良性循环。
东西部协作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这一制度安排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以常态化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统筹实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这既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探索,必将为人类减贫事业和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系北京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二级教授)
来 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6年第13期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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