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最近干了两件事,把全网惹毛了:
第一件事,LV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7月16号开庭审理这起行政官司。
第二件事,LV诉奶茶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获赔1030万,但茉莉奶白不服,二审还要上诉。
两场维权的核心理由都一样:你用了我的“四叶花”符号。
但舆论很快翻出唐代琵琶、敦煌壁画、苏州园林的窗棂,质问:这花明明源自中国,凭什么LV独占?
这里有个被情绪掩盖的关键事实:LV的四叶花商标1985年就在中国注册成功,后续不断扩展类别、续展,2021-2022年申请第43类餐饮商标也通过了审查。
商标权合法在先,受法律保护。茉莉奶白在申请被驳回后仍大规模商用,从法律技术上看确实踩了红线。
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当初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何批准一个源自中国传统文化的纹样,注册为外国企业的私有商标?
这才是值得讨论的制度性问题。
不是LV太狡猾,而是我们的传统文化确权体系存在"深层时差":文明创造以千年计,商业确权以年计。
审查标准里,并没有把"公共文化资源不得私有化"作为刚性门槛。
隔壁日本的做法值得参考。LV的棋盘格在那边也注册成功了,但2020年京都一家珠数店使用传统市松纹,日本特许厅直接裁定:市松纹是江户时代流传至今的公有领域纹样,消费者看到它只会联想到传统文化,不会识别为LV的商品来源。
日本《商标法》第26条明确规定:商标权不能垄断公共文化。这叫"注册可以过,但维权时公共文化有豁免"。
但中国没有这条"安全阀"。法院面对"传统纹样"的抗辩时,没有类似条款限制商标权效力,只能退而求其次看"是否造成消费者混淆"。一旦LV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范围极大,被告很难突围。
所以7月16号这场官司,如果LV赢了,恰恰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碗水端平":标准是我定的,注册是我批的,现在依法维持,法治稳定有效;
但如果LV败诉,等于自己推翻当年的审查结论,自己打自己的脸。
不过,无论输赢,LV已面临更致命的命题:法律可以确权,但文化归属感无法被注册。
LV或许可以赢下法庭,但在公关口碑上已经输了。品牌已经伤害了中国消费者的情感。
真正的教训不是推翻这一个案子,而是赶紧建立中国传统美学数据库,从源头防止"公共文化私有化"。
法治要有效,文化也要安全。
(作者:金鑫YOYO,微信公众号@一个符号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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