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这次在外贸规则上动了一刀大的——修订2023年《对外贸易政策》(FTP),明明白白写上:禁止进口通过强迫劳动生产或制造的商品,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环节。

这一改动是怎么落地的?

对外贸易总司(DGFT)发布通知,在FTP中新增第2.20B段,措辞很硬:“禁止通过强迫劳动生产或制造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进口。”

同时,法案授权中央政府在调查发现或掌握其他材料后,通知特定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换句话说,未来不只是泛泛一禁了之,而是可以点名产品、点名供应链来卡进口。

这些修正案将在官方公报发布后30天生效——给了一段缓冲,但信号已经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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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S、PTI都提到,这一举措正值美国对包括印度在内的60个国家强迫劳动行为进行调查之际。美国那边用‌《关税法》、“强迫劳动”调查当贸易工具,印度先自己把规则对齐,避免被动;使国内法规与国际公认的劳动标准更一致,采纳国际劳工组织(ILO)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的定义——“在任何惩罚威胁下,任何人被迫从事的工作或服务,且该人未自愿承担此职。”

DGFT还通过这版通知,设立了调查机制:未来DGFT将审查进口商品是否涉及强迫劳动,再决定是否建议中央政府限制进口。

以前印度在FTP里对强迫劳动多是原则性表态,现在变成:有定义(ILO标准);有条款(第2.20B段);有机制(DGFT调查);有执行(中央可发通知禁特定产品);有时效(公报后30天生效)。

对出口到印度的全球供应链来说,这多了一道“劳动合规”的筛子;对印度自己而言,既是向国际社会递一张“我也在意标准”的牌,也是在美印贸易摩擦前先占个道德与规则高地。

印度修订2023年外贸政策,新增第2.20B段: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用强迫劳动生产制造的商品,官方公报发布30天后生效。中央政府有权根据调查禁特定产品,DGFT负责审查是否涉强迫劳动,定义直接用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公约:任何惩罚威胁下被迫做的工作且未自愿承担。背景是美国正对包括印度在内60国调查强迫劳动行为,印方先把国内规则和国际标准对齐。

这一改,表面是“与国际劳工标准对齐”,底色里也有对美国60国强迫劳动调查的提前应对——美方正拿这个当贸易工具,印度先自己把禁令写进FTP、把ILO定义搬进来、把调查权和产品限制权交给DGFT和中央,既是向内展示“我也反强迫劳动”,也是向外递话:规则我先立了,你再调查我也站得住脚。但对真正做外贸的企业来说,以后往印度出货,除了算关税、非关税壁垒,还得算一道“劳动合规审计”——供应链里哪一环被DGFT认定为强迫劳动,就可能被点名禁入。这一刀下去,既是道德牌,也是潜在的非关税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