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泸州市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6年7月14日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九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泸州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泸州市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
来源: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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