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5日,正荣地产财务负责人宋喜娥新增被限制高消费情形。根据公告内容,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两份限制消费令,案号分别为(2026)闽0104执恢133号及(2026)闽0104执恢134号。

限制消费令对象均为荣巨(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宋喜娥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内容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以及在星级以上宾馆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行为。

正荣地产表示,正与相关机构积极沟通,该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近期仍存在债务逾期、涉及重大诉讼等情况,部分债券未按时兑付兑息,相关风险尚未有效化解。

正荣地产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