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获悉,日前,示范区第七批制度创新经验中,已有3项面向全国复制推广,具体涵盖跨省生态损害赔偿统筹、跨区域公共建筑一体化建设、国土空间协同治理数字化场景三大领域。
截至目前,示范区已累计形成161项制度创新经验,其中64项成功在全国落地推广,持续输出一体化治理样板。
依托持续的制度突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动能持续释放。2025年,长三角区域经济总量突破34.6万亿元,占全国比重提升至24.7%。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涉及青浦、吴江、嘉兴等地,区内水系互通、生态相连。过去跨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直存在三个绕不过去的难题:一是跨省域案件办起来各管一摊,协同办案机制不畅;二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卡在行政区划里,跨省调配、分配使用没有规范;三是想要异地开展替代修复,找不到载体、落不了地。
据介绍,跨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统筹使用,是跨域生态司法协同的全新探索。针对跨域污染案件处置难、异地修复推进难、损害赔偿金分配难等治理堵点,示范区两区一县法检系统协同发力,搭建跨域司法协同新格局,建立十大协同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案件联办、智库共享、纠纷共治、修复共建。
通过联合查办跨域污染案件、共建生态修复场地、开展异地替代修复,示范区打通生态诉讼、损害赔偿、生态修复闭环链条,实现生态损害赔偿金统筹规范使用,为全国跨省生态共保联治提供可复制、可落地的实践经验。
其次,跨省域公共建筑项目一体化建设,标志着示范区跨域协同模式迭代升级。
为高标准打造承接重大活动的跨省域功能性公共建筑—方厅水院,全面提升跨区域项目建设效能,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两省一市住建部门及两区一县相关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创新探索,建立了立项、审查、施工、招标、监管、验收全流程一体化建设机制,并总结提炼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文件。
该项目依托示范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实现跨省域整体统一立项,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展联合技术审查;通过吴江嘉善两地授权委托,由青浦区统一办理施工许可、统一开展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标;两区一县组建跨省域联合监管工作组,统一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并依托上海“一网通办”联审平台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实现“一地办证、三地互认”。
如果说元荡生态岸线贯通工程是示范区跨域生态协同治理1.0版本,解决了跨界河湖统一标准、分段实施、联合管护、岸线贯通、水域共治难题;那么方厅水院的建设就是升级迭代的跨域公共建筑建设2.0版本,将一体化协同从生态治理拓展至大型跨省公共建筑全流程建设,制度创新维度更广、统筹力度更大、落地模式更成熟。
另外,跨省域国土空间协同治理“一张图”场景,以数字化手段破解跨域空间治理难题。
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两省一市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搭建跨省域国土空间治理体系。通过构建统一规划体系、建立跨域监测机制、打通数据共享链路、搭建一体化信息平台(即智慧大脑平台),破解跨省规划标准不一、数据不通、治理衔接难等难题。依托数智化场景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该机制有效稳固区域生态本底、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有力保障沪苏湖铁路、华为练秋湖研发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青浦分院等重大项目落地投用,示范区建设形态、功能、品质全面提升。
示范区执委会表示,接下来,示范区将持续发挥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完善创新成果孵化、提炼、推广全链条机制,持续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十五五”开局起步。
下半年,示范区将从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建设。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与改革授权落地,聚焦规划管理、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迭代更新创新成果清单,稳步推进国家、省级改革授权事项落地评估与储备谋划;
持续促进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青吴嘉高新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继续推动长三角青吴嘉高新区建设,积极申建国家级高新区,编制实施示范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和长三角青吴嘉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示范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首期5亿元产业基金,布局设立子基金,重点支持绿色低碳与科技创新产业。
此外,持续提速重大项目建设与功能培育,编制新一轮重大项目三年行动计划,丰富方厅水院国际化功能。推动创智引擎(一期)、浦港路东延等项目建成投用。加快水污染控制与资源绿色循环全国重点实验室、创智引擎(二期)、科创学园(一、二期)等功能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西岑科创中心、苏州南站科创新城、祥符荡创新中心建设。
记者 潘洁
编辑 潘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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