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违规载客
乘客不仅没有任何固定座位
更缺乏安全带保护
一旦发生突发情况
极易酿成群死群伤的惨剧
任何“挤一挤”的方便
都是对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
对此
江门交警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坚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以“零容忍”的决心筑牢安全防线
案例警示
7月8日下午,新会公安交管部门在江门大道辅道玉洲村路口开展路面常态化巡查。巡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行驶货车有人将头探出,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当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现场核查,该货车核载3人,仅允许驾乘人员在驾驶室乘坐,而执勤民警发现装满塑料薄膜货物的车厢内,三名成年男子或坐或躺,全身无任何安全防护。货车在行驶过程中,一旦遇到紧急刹车、急转弯、颠簸路段或突发事故,车厢内人员极易被甩出、挤压,后果不堪设想。
执勤民警当场对驾驶员叶某及三名乘车人员开展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叶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对三名乘车人员作出安全转运。
货车车厢从设计之初
就只为载货考量
根本没有配备载人所需的安全保障
绝非安全的“临时座位”
01
货运车不具备载人条件
货运车辆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厢、车斗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具备载客条件。
02
人货混装易坠落
若车厢、车斗违法载人,遇急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客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0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里人货混载,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或倾斜,容易压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江门交警提醒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图一时方便
将自身安全置于险境
一审:贤
二审: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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