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江津,鼎山耸峙,几水潆洄,巴渝法治文脉绵延不息。“鼎”者,既是守正之基石,亦含革新之气象。在这方热土上,一代代津法人守正不渝、革故鼎新、精进不休,把公正刻进每一纸裁判,把担当写进每一次奔赴。
典型是最好的教科书,榜样是有形的价值观。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传帮带”作用,将榜样力量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在全院上下营造比学赶超、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的浓厚氛围,江津法院特推出《津法鼎新志》专栏。这里既有先进典型的实干事迹,也有扎根岗位的思考体悟。我们以文字记录微光,以榜样凝聚力量,日就月将,积厚流光,共同书写新时代法院建设的奋进答卷。
冯盛平
(2026)(07/15)
秉“鼎”躬行 润物无声
冯盛平
冯盛平,女,汉族,1968年11月出生,重庆江津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四级高级法官。2023年获评江津区家庭教育智库专家,多次获得江津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等荣誉。2021年,冯盛平家庭被评为重庆市文明家庭。
冯盛平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扎根基层审判一线三十余年。
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10年间,她始终坚持司法公正,做到宽严相济,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20余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冯盛平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耕家事审判工作。近五年来,她共审结各类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196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518件,调撤率55.71%,息诉服判率99.45%。
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她坚定的党性值得信赖,是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优秀法官。
暖心沟通、耐心解释、换位思考是冯盛平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的准则。
▲当事人向冯盛平送上锦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她准确适用新规,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在办理严某蓉与邹某人格权侵害禁令一案中发出重庆市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为家暴受害人筑牢法律屏障,该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民法典进行时》节目中播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冯盛平在办理袁某程与陈某强离婚纠纷一案中,发出重庆法院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有效破解了离婚时财产隐匿的难题。在办理廖某明与翁某某、熊某案婚姻家庭纠纷案时,她发出重庆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将家庭教育融入审判全过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开展国际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
冯盛平始终坚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还致力于法治宣传,从业以来,她多次到乡间地头开展普法宣讲,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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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治部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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