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下辖支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款555万元。这已是该分行去年7月以来收到的第二张百万罚单。
来源|读创财经
编辑|薛婷阳 责编|李耿光
7月14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下辖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未落实授信条件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运营管理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核保核签不审慎、印章核验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款555万元。
其中,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罚款235万元,对南京溧水支行罚款250万元,对南京江宁竹山路小微支行罚款40万元,对南京莫愁湖支行罚款30万元。
同时,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赵敏、许哲华、陈贻训、沈菲、朱凌云、徐朝波、华根富警告并罚款共计51万元。对曹颖俊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对陈军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
读创财经注意到,这是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去年7月以来收到的第二张百万罚单。
2025年7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因违规办理转贴现业务、办理无授信额度的同业业务、瞒报相关信息等,被罚款200万元,同时,时任金融市场部南京分部总经理熊琴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南京分行风险总监袁军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时任金融市场部南京分部业务营销经理任书中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
此外,2025年12月1日,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查,该公司具体问题包括: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部分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基金销售业务制度修订未经合规风控人员审查,基金销售专职合规人员同时承担业务管理职责;为个别未进行风险测评的客户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通过手机APP销售基金时,未提示投资者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未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反洗钱相关材料。上述行为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官网资料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初创于1987年,起源于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义乌,2006年成功由城市信用社改建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共设有分行(管理部)15家,并发起设立了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7家村镇银行,机构遍布全国9省(直辖市),已发展为一家资产总额超3600亿元、营业网点270余家、员工7000余名、跻身全球银行500强、中国银行业100强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南京分行是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首家省外分行,成立于2009年3月,目前下辖1家营业部,6家综合型支行,2家小微支行,合计9家营业网点,全辖员工4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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