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后拖欠工程款,双方就结算产生争议,发包人也尚欠建筑公司款项未结清,实际施工人陷入维权困境。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的戴新进律师介入此案,以明确合同效力等为核心思路展开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施工人 72 万余元工程款及利息。戴新进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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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下那份《内部承包管理协议》时,实际施工人以为自己拿下了一个大项目——某建筑公司从房地产公司承包来的别墅区装修工程,暂定总价 790 万余元,虽按实际工作量结算,但好歹是个稳定的活儿。可谁能想到,这竟是一场噩梦的开始。建筑公司长期拖欠进度款,工人讨薪不断,施工人无奈中途撤场。双方就工程结算争执不下,建筑公司只认可部分金额,剩余款项死活不给。而作为发包人的房地产公司,也还欠着建筑公司工程款未结清。一家原本想好好做工程的小团队,差点因为这份合同直接散伙。
戴新进律师的名字,实际施工人最早是在一篇分析类似案例的法律文章中看到的。文章写得通俗易懂,把复杂的法律关系拆解得清清楚楚。施工人反复读了好几遍,觉得这位律师的思维方式和自己案子的关键点很像。他没有犹豫太久,直接按照文章标明的工作地址找到了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前台接待后,律师很快安排了见面。
接受委托后,戴新进律师以“明确合同效力、锁定施工事实、厘清价款争议、主张连带责任”为核心思路,全面推进维权工作。律师团队重点核查《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施工图纸、工程量确认单、付款凭证及另案生效判决书等证据。锁定违法分包事实,确认施工范围与已付款,固定发包人欠付证据,为主张其连带责任提供关键依据。
针对双方争议的工程款分项,戴新进律师逐一梳理并提出针对性主张。对于税金补贴,结合无争议工程价款,主张应支付相应税金补贴;机电增加费用,对无争议部分直接确认,争议部分依据签字确认的图纸计算工程量,驳斥对方“需司法鉴定”的抗辩;安全文明措施费,依据协议约定及对方认可的补偿金额进行主张;成功驳回对方不合理扣款主张。
针对第二被告的抗辩,戴新进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实际施工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庭前,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面对对方律师的突然发问,因准备充分,能够当庭指出对方主张与之前书面陈述的矛盾之处。整个庭审持续了 5 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 30 页。
案件最终胜诉。法院判决第一被告、第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实际施工人工程款 721272.58 元及利息。收到判决书那天,实际施工人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戴新进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戴新进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签订工程合同务必明确各项条款,施工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作为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他始终相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