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医 行 业 的 良 心 和 大 脑
■来源 | 汾阳市卫健局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关于建设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汾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8日
关于建设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中医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我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设,突出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特色优势作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试行)》(国中医药医政函〔2023〕29号)文件标准,开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设工作。提升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疾病治疗、病后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诊疗服务。
二、建设目标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开展“中医阁”建设,夯实基层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网底,在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极具传统文化特色的中医药服务。每年在不少于15%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阁建设,五年内逐步实现全市中医阁建设全覆盖。
三、建设要求
中医阁建设应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试行)》及本市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基础好、氛围好、内涵优”的原则,在硬件设施、空间布局、服务能力、文化氛围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建设单位应具备较好的中医药服务基础,有相对稳定的中医药服务人员,周边居民有较高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中医阁应独立设置,与西医药诊疗区域相对区分,布局合理,流程便捷,满足保护患者隐私和无障碍设计要求,使用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二)功能分区。至少设有1个中医诊室和1个中医治疗室。有条件的可设置中药房、候诊区、健康教育区等。中医诊室应配备诊桌、诊椅、脉枕、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消毒液等基本设备;中医治疗室应配备开展针灸、拔罐、刮痧、推拿、艾灸、穴位贴敷等适宜技术所需的治疗床、治疗车、针灸针、火罐、刮痧板、艾灸盒、TDP神灯等设备,并符合感控管理要求。
(三)中药服务。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少于80种,或与本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签订中药饮片调剂代煎配送协议。配备中成药品种不少于30种。中药房或药品摆放区域应通风、防潮、避光、防火、防盗,药柜、药斗等设施符合中药存储规范,药品效期管理严格。
(四)人员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方法和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服务能力。能够规范提供中药饮片、针刺、推拿、拔罐、刮痧、艾灸、穴位贴敷等中医药服务。中医诊疗人次数占本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中医处方(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数占本机构处方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机构处方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数占本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不低于5%。
(六)文化氛围。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式样的“中医阁”标识。室内装修风格应体现中医药文化元素,如采用中式风格、仿古色调,悬挂中医药名医名家画像、治未病格言、经络穴位图等宣传展板。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橱窗或文化墙,定期更新内容。候诊区、诊室、治疗室等区域可播放中医药科普视频或音乐,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配备电脑、网络等设施,使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开展中医电子病历、处方开具、健康档案管理等工作,借助互联网技术提供预约、咨询、随访、健康宣教等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效率和质量。
(八)制度管理。建立健全中医阁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门诊制度、处方制度、治疗操作规范、感染控制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等,相关制度上墙公示。规范医疗废物处置,配备锐器盒、医疗废物垃圾桶等。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6年6月)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第一批“中医阁”建设指标数确定建设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启动中医阁建设工作。
(二)标杆建设阶段(2026年6月—9月)
每个卫生院从辖区内挑选1-2个中医服务能力强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中医阁建设标杆,优先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评分表》完善软硬件配置。市卫健局于2026年9月底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确定为全市中医阁建设示范标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扩面建设阶段(2026年10月—12月)
各卫生院在标杆建设经验基础上,再建成2-3个中医阁。至2026年年底,各卫生院累计建成中医阁数量应不少于附件1所下达的第一批建设指标数(部分单位指标数不足的,按指标数上限完成)。
(四)督改阶段(自启动之日起至全面验收前)
市卫健局不定期开展检查与指导,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评分表完善中医阁建设工作,为验收评分阶段打好基础。
(五)验收阶段(2026年年底)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标准对辖区内的中医阁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评分,并将中医阁建设的工作总结及辖区每个建设单位的评估得分汇总报市卫健局中医股,由卫健局中医股组织专家对各中医阁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医阁建设项目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任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把中医阁建设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用实际行动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广大居民创造享受基本中医药服务的良好条件。
(二)制定计划,强化培训。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中医阁建设标准的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标准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中医阁建设标准及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将遴选的村卫生室名单报市卫健局中医股。
(三)严格评估,督促促进。市卫健局将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对完成情况差的给予通报,并根据各单位完成情况在之后的人才培养、中医药项目建设方面给予择优优先考虑。
I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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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仲 视觉|石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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