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智能回收机为居民投放可回收物兑换激励提供了便利,但随着智能回收网络的不断扩展,有关智能回收机清运不及时、运维不到位的投诉越来越多。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今天(7月15日)从上海绿化市容部门获悉,《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2026版)》(以下简称《导则》)已发布,对智能回收服务点的智能回收设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导则》,智能回收服务点采用的智能回收设备应设置于公共区域,具备自助交易或积分兑换功能,实行24小时运营。智能回收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满仓(投放量达到容量的80%)时系统自动报警,如果满仓发生在8时至17时,要求4个小时内清运。
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是指设置在居住区(村)、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或商业广场等区域,供居民、单位及社会团体交售生活垃圾分类中产生的可回收物的场所。
《导则》将上海的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分为三种类型:智能回收、惠民回收、流动回收,不同类型的服务点有不同的要求。居住区、村、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或商业广场等区域,应结合实际,在三种类型中选择并固化一种,确保回收服务有效落地。
惠民回收服务点宜设于居民日常活动区域,服务周边附近小区,采用封闭式固定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地面作防水防渗处理。原则上每周开放不少于3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仅采用智能回收箱的,故障须2小时内修复,满仓时2小时内清运(6时至20时)。
流动回收服务点采用回收活动日或流动车辆回收的方式,提供定时定点、全品类可回收物交售服务。服务频次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农村区域可放宽至每两周1次。
针对不少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落地难的问题,《导则》首次要求区或街镇为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提供用地保障,为各区和街镇在规划编制、空间统筹和设施落地时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导则》特别提出,中转站和集散场宜优先采用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方式建设,如采用租赁方式,经营者应签订稳定长期的用地合同或协议,确保运营时限和场地使用的可持续性,为回收体系长效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废弃的玻璃、衣物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因利润空间有限、市场自发回收动力不足,长期以来一直是回收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导则》明确将废玻璃、软塑包装、塑料袋、泡沫塑料、纸塑铝复合包装(如牛奶盒)、废旧衣物等典型低价值物品,统一纳入托底回收范围。
近期发布的《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也重点关注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困境,将“低价值可回收物占可回收物总量25%以上”纳入核心指标。
“两个文件分别从回收价值和总量上给低价值可回收物兜了底。”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困境有望明显改善,回收体系将更加稳定、高效。
可回收物的来路和去处不能是糊涂账,让每一位辛苦分类的市民明白自己没白分。《导则》要求主体企业将企业信息、服务点信息、回收服务模式等全部纳入市级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实时采集回收、入库、出库等全流程数据并上传平台,确保来源可溯、流向可控、计量精准。
原标题:《上海出可回收物新规,智能回收箱故障最快两小时内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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