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舒隆焕

尽管刚40岁出头,王晓雯的头发已花白。

她的丈夫是甘肃河西学院的在编教师,两人有一儿一女。王晓雯原本有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两年半前的一场变故,击垮了这个四口之家,也让时年39岁的王晓雯“一夜白头”。

2024年1月初,毕业论文答辩在即,带薪脱产读博的丈夫邓渊博突发脑出血,倒在了西安某高校宿舍内,46岁的生命就此消逝。

令王晓雯感到更加无助的是,她为丈夫申请工伤(工亡)认定失败,无法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她将人社局告上法庭,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令人社局撤销原决定,重新作出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却再次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陷入“赢了官司难获结果”的程序僵局,王晓雯深感无奈。

邓渊博(左)与毕业的同学合影(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邓渊博(左)与毕业的同学合影(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死于宿舍

近日,记者来到甘肃张掖市,在河西学院见到王晓雯,她青丝间已生出不少白发。问及缘由,她满脸苦涩。丈夫邓渊博猝然离去的打击,令其“一夜白头”。

十几年来,一家人住在学校家属院一套老旧过渡房里,屋内陈设简单朴素。邓渊博生前的手机、电脑、书籍、背包,还有学生送的结婚小熊玩偶,王晓雯一件都舍不得扔。偶然翻到丈夫证件照时,她哽咽道:“我俩只有一张结婚照,一家四口从未拍过全家福。”

谈及两人的过往,王晓雯几度落泪,偶尔又因温暖回忆浅浅一笑。

王晓雯说,邓渊博出生于河南一个农村家庭,少年时就坚信知识改变命运,顺利考取大学。他本科深耕物理学,毕业后在南阳当过老师,之后考取硕士,钻研天文学。2008年硕士毕业后,邓渊博入职河西学院,在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简称“物电学院”)担任在编讲师。

2010年,刚本科毕业的王晓雯回到家乡甘肃白银择业,与邓渊博相识相恋,次年结婚,夫妻二人计划轮流读研、读博读研期间,王晓雯生下女儿,2018年毕业后成为河西学院的非编教师。不久,她选择辞职,专心照顾女儿。

邓渊博跨专业备考三年,考取了西安某高校电气工程专业博士生。2017年6月,经邓渊博本人申请、学校审批,他与河西学院签订委培读博协议,以脱产方式读博,学习时间3年,毕业后回校工作。

因跨专业等客观原因,邓渊博未能按期完成学业。他之后以延毕博士生的身份租住在西安某高校,为毕业做准备。读博期间,河西学院持续给他发基本工资和缴纳社保。

2021年,邓渊博儿子出生,女儿上一年级。他因处于科研关键期,无暇顾及家庭。为让丈夫安心完成学业,王晓雯仍待业在家,照顾两个孩子。

之后两年,邓渊博回张掖市的时间越来越少。王晓雯回忆,2023年国庆节,在西安的丈夫自觉身体不太好,说:“很累,再不回去,我非死在这儿。”

邓渊博说完这番话,转身又一头扎进实验室。此后,王晓雯天天与丈夫视频通话,聊聊孩子、互为慰藉。

2023年12月,邓渊博向河西学院人事处及物电学院提交说明:他已达到博士毕业要求,正在准备毕业答辩,应该在几个月后毕业回校工作。

此后,邓渊博一直住在西安某高校宿舍,准备论文和毕业答辩。王晓雯记得,2024年1月3日22时,视频通话时,邓渊博很忙很紧张,因次日导师来检查,他要熬夜预演PPT汇报,同时为1月10日左右的预答辩做准备,“我提醒他忙完早点睡。”

王晓雯“一夜白头”(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晓雯“一夜白头”(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1月4日白天,王晓雯数次联系丈夫,无回应。她请求丈夫的辅导员、导师和同学帮忙找人。当日23时,众人在宿舍找到邓渊博时,他倒地昏迷,失去意识,被送往西安市一家医院救治。入院记录显示,他长期熬夜劳累,被发现时意识不清已22小时。经抢救,邓渊博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双侧瞳孔散大,依靠有创呼吸机辅助呼吸。

1月5日,王晓雯收到《病危通知书》。医生告知,经CT检查确认邓渊博脑出血,出血量大,缺氧时间长,无救治生还的可能。“他这么年轻,两个孩子不能没了爸爸。”她乞求医生手术治疗,“哪怕日后他成为植物人,我也接受。”

1月17日凌晨,医院宣布邓渊博死亡。《居民医学死亡(推断)书》载明死因为:脑出血,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

拒认工伤

从丈夫病危到离世,王晓雯终日深陷悲痛,既慨叹命运不公,又自责没照顾好丈夫。

来自各方的帮扶,让王晓雯渐渐振作起来。她感恩:婆家和娘家的亲友,丈夫的朋友、校友、同事、学生等纷纷在精神上和经济上给予了帮助;丈夫就读的西安某高校提供了人道主义救助金;河西学院为她重新安排了保卫处文员的工作,月薪2000余元。

让王晓雯心头一暖的是,即便丈夫已然离去,不少不知情的友人、学生仍会在春节、教师节准时发来祝福,表达惦念。更让她动容的是,丈夫读博期间的一位恩师始终记挂母子三人,多次发来几百元的微信红包,补贴两个孩子。她一次次婉言拒收,对方却辗转找到她的银行卡号,直接转账过来。

王晓雯慢慢意识到,不能长久依靠旁人帮扶。她决定为丈夫申请工伤认定,争取赔偿金。她先求助河西学院人事处,未得到支持。2024年12月,张掖市人社局(简称“人社局”)受理了她自行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

2025年2月,人社局根据河西学院举证,认为邓渊博于2024年1月17日(临床死亡时间)因脑出血、全身多处脏器功能衰竭等死亡情形,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认定为工伤。

王晓雯不服该决定,将人社局起诉至张掖市高台县法院,河西学院被列为第三人。为支撑自身诉求,她在诉讼前委托福建正扬司法鉴定所做了鉴定。经鉴定:邓渊博于2024年1月5日1时7分已脑死亡,其于入院后48小时内的临床表现符合脑死亡临床特点。

河西学院物电学院(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河西学院物电学院(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本案争议焦点为:邓渊博按委培协议脱产读博,是否属于“因工外出”范畴;他在西安某高校宿舍写论文和准备毕业答辩时突发脑出血,能否认定为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判定死亡的依据,是以超过48小时临床死亡时间,还是司法鉴定确认的48小时内脑死亡时间;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是否合法。

高台县法院认为,邓渊博与河西学院签订委培协议读博,根据约定期限在西安的学习期间应视作“因工外出”。针对发病时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人社局未调查核实,亦未提交证据。人社局在无证据排除脑死亡的情况下,以临床死亡时间为依据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属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

高台县法院以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依法判决:人社局撤销原决定,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人社局败诉后未上诉,而是在今年3月再次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新决定依据为:邓渊博于2023年6月结业后,违规租赁其他学生宿舍,滞留西安某高校,其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

陷入僵局

河西学院是否支持认定邓渊博为工伤?近日,该校人事处工作人员称,高校只是参保单位,工伤认定权限在人社局;高校只能配合人社局调查举证,没有决定权。

人事处张姓负责人表示,邓渊博考取的博士院校和专业比较好,河西学院根据学科、物电学院和学校发展需要,支持他去带薪脱产读博,希望他毕业后继续服务本校。遗憾的是,他在毕业前离世,校方深表惋惜。他承认,邓渊博读博期间,学校在管理方面有瑕疵。校方正在修订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在职教师定向、非定向读博及博士人才引进工作。

张掖市人社局有不同说法。该局工伤保险科杜姓科长强调,河西学院在递交的报告中已明确,不支持为邓渊博认定工伤。记者提出查看该报告,对方拒绝出示,并称“报告盖有公章,只能提交给法庭”。

杜科长称,人社局参考河西学院的举证、视频连线收集的证人证言和其他资料,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高台县法院判决后,针对“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该局才去西安实地调查,重新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他解释,2023年6月,邓渊博从西安某高校结业并办理退宿手续,个人档案退回河西学院,意味着他已不是西安这所高校的在校生,却违规租赁宿舍、滞留该校。据此,邓渊博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视同工伤前提条件。

他进一步说明,该局办理工伤认定时,统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作为判定死亡时间和标准的法定依据,即认可临床死亡依据,不认可48小时内脑死亡作为认定标准。邓渊博的临床死亡时间为送医救治后第13天,超出“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时限。据此,也无法认定邓渊博视同工伤。

张掖市人社局钱姓副局长告知王晓雯,此前高台县法院判决生效后,人社局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新决定,任何人无权撤销。他表示,自己也很同情王晓雯的遭遇。他建议,王晓雯搜集新证据,继续起诉人社局,若法院再次判决人社局撤销此前决定,该局将依据生效判决,重新开展工伤认定工作。

人社局工伤科(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人社局工伤科(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王晓雯就河西学院和人社局的回应提出疑问。她认为,邓渊博带薪脱产读博,不只为提升自身学历,也是为毕业后更好地服务河西学院。博士延期毕业是正常现象,他在结业后租住西安某高校宿舍是为方便使用实验室、写论文和答辩,并未做与毕业不相干的事。就算邓渊博结业后不是西安这所高校在校生,他还是河西学院职工,为博士毕业做准备、毕业后回校工作目的依然明确。人社局用“违规租赁宿舍”“滞留西安某高校”作为二次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之一,是对他生前为毕业所作最后努力的否定,有偷换概念之嫌。人社局败诉后作出的新决定,从文书内容来看,似乎默认了48小时内脑死亡的鉴定意见,却又单一强调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这是选择性忽略,玩文字游戏。

王晓雯的代理人、山东众成清泰(滨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涛担忧,王晓雯继续起诉人社局,若法院再判决人社局撤销原决定,人社局又“换汤不换药”,继续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如此循环往复,会让家属维权陷入僵局,导致程序空转,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

衍生争议

近些年,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视同工伤标准,在行政认定与司法审判中适用尺度差异明显。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凌飞观察,人社部门在认定视同工伤时普遍保守,把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48小时规则卡得很严,常以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载明的临床死亡(拔掉呼吸机后心跳停止)时间作为唯一判定死亡依据,不少案例因该时点超出48小时,不予认定工伤。

孙凌飞表示,在司法审判中,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认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裁判规则,不能机械地理解为朝九晚五和固定办公地点,要结合现代工作形态综合考量时间、空间和职能的延伸。她举例,202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一份改判:贵州职工吴某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最后仅因为抢救时长比“48小时”多出26分钟,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家属一路维权,案件几经反转,直到最高检提起抗诉,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属于工伤。

48小时工伤认定规则衍生出争议:判定死亡究竟以脑死亡还是临床死亡为准?陕西瑞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婷霞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界定法定死亡标准,脑死亡后依靠仪器维系心跳,仅为人工维持体征,生命已然不可逆。但《工伤保险条例》未细化死亡判定标准,实务中仍单一采用临床死亡时间,与现代医学认知脱节。

张婷霞梳理出脑死亡认定工伤背后三重现实困境:一是伦理两难,职工确诊脑死亡后,家属不忍放弃救治,极易因抢救超48小时错失认定资格;二是取证难题,多数病历仅留存抢救记录,缺少脑死亡明确诊断,普通家属不懂及时留存医学证据;三是维权成本高,认定遭拒后需走完复议、一审、二审甚至检察监督全流程,漫长的诉讼对丧亲、背负巨额医药费的家庭无异于二次伤害。

公开判例显示,多地法院已认可脑死亡认定标准,张掖市就有典型案例。2017年,该市一名乡镇副校长巡查食堂时突发脑出血,医院诊断为脑死亡。家属坚持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亡决定,一审法院判令撤销。该局不服,提出上诉。张掖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为其符合视同工伤情形。

王晓雯女儿写的纸条(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晓雯女儿写的纸条(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孙凌飞指出,虽然近几年采取脑死亡标准认定工伤的案例呈增多趋势,但仍未形成主流。这类案件能够胜诉,关键在于法院贴合立法初衷公正裁判,也依靠扎实的调查取证。

回到邓渊博案例,孙凌飞认为,人社局的调查取证并不严谨,也不扎实,可能影响证据效力;48小时内脑死亡的鉴定一定程度上推翻了临床死亡的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该案如果再诉,有认定工伤的可能。

记者检索到一起相似判例:早年,安徽巢湖学院一名教师与该校约定以委培方式去上海某高校读博,毕业后回原学校工作。读博期间,其在上海这所高校实验室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巢湖学院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未得到一审、二审法院支持。

掌握多起同类胜诉判例后,王晓雯维权的底气更足。她坦言,幸好家属的维权渠道畅通,此前已将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一事反映至巡视组。近日,人社局回复她,已接收巡视组转办信息并正式受理,两个月内会有答复。

赢了官司却难获结果,王晓雯想过放弃维权,直到翻出女儿偷偷写下的字条,她才下定决心坚持到底。纸上稚嫩的字迹写着:爸爸您在天堂还好吗?您走了之后,我和妈妈都非常不高兴。妈妈在弄您的“工亡”,爸爸一定要帮她。短短几句话看得王晓雯当场泪崩。她说,坚持申请工伤认定,既是为丈夫正名,也是为两个孩子争取一份经济保障。

(文中王晓雯、邓渊博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