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定安发布)

定安县生态环境局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回收经营者的一封信

大家好!废旧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电脑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内含铅、汞、镉等有毒有害物质,回收、贮存、转运、拆解任一环节操作不规范,均会污染土壤、水体与大气,严重危害自身及周边群众身体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现就您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全流程中的污染防治责任,明确如下要求,请您逐条对照自查、切实遵照执行。

一、遵循规划,选址符合布点。废品收购站的选址与建设必须符合定安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6-2030)要求。严禁在道路管控(如城区主次干道临街)、生态水系(如河道管理范围)、安全区域(如油库、燃气站、危险品仓库周边150米内)、敏感保护地(如风景名胜区)、人居文教(如居民住宅区)等不适宜区域擅自设点。营业场所的布点必须服从定安县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统筹规划。

二、证照齐全,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回收经营活动,应办理营业执照手续齐全后再正式经营。若您同时回收废旧金属,请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县公安局备案。

三、规范贮存,筑牢环境防线。回收物品需存放于固定厂房,加装防雨棚、封闭围墙,严禁露天或临时棚存放;场地地面需水泥硬化防渗,不同品类分区存放并设标识。危险废物零部件(含汞开关、废油等)需贴专用标志,用密闭容器单独存放,严禁与普通废品混放。

四、建立台账,实现全程可溯。在接收、贮存、转运、移交各环节建立完整台账,如实记录物品来源、品类、数量、去向,回收经营者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2年,确保全程可溯、便于核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外的物品一律不回收,避免产生经营风险。

五、严守消防,防范安全隐患。贮存场地严禁明火、热源,按要求配备合格消防器材(特别是废纸堆放区),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用,防范火灾隐患。

六、合规处置,严禁非法拆解。未取得处理资格,严禁自行拆解回收物品;日常经营或转运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所有物品必须移交具备资质的正规企业,请签订移交协议、留存转移凭证,杜绝非法处置。

七、明确责任,违法违规担责。经营者作为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需配齐污染防治设施,定期排查整改隐患。违规经营将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造成环境污染的,除罚款外,还需承担环境调查、治理修复等费用。

规范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循环利用,是节约资源、守护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请各经营者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本公告各项要求,共同维护我县的生态环境与城乡秩序!

如有政策咨询需求,或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联系定安县生态环境局。咨询电话:0898-63822147。

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