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这么知名的拍卖公司的高级经理,会与他人合谋诈骗,当托儿哄抬价格,把250元的假货通过拍卖会168万元卖给我。” 7月13日,山东的李平(化名)告诉记者,北京保利拍卖公司的两名经理,以这种手法“卖”了5亿元的藏品给他。目前,保利拍卖公司的两名经理因已查明的4起案子,分别被判刑14年6个月、12年。
李平告诉记者,十年前他因业务关系认识了北京保利拍卖公司书画部高级经理乔某,乔某曾为他鉴别出一件赝品,所以对乔某非常信任。此后几年,乔某经常为李平寻找、推荐藏品,并作为代理人替李平拍下多件拍品。判决书显示,两人的信任关系达到“三五百万的价格可由乔某自行决定”的程度。
“2019年,乔某介绍了保利拍卖公司古董瓷器部高级经理翟某、上海古董瓷器行家叶某给我认识。在他们推荐下,我一共购买、竞拍了40多件藏品,总共5个亿左右。” 李平说,2023年,一位朋友在他家参观藏品后提醒,说其中几件物品“不太对,建议去鉴定一下”。
“有五六件鉴定出来是假货。还有几件是真品,但价值不对,被他们炒了上百倍卖给我。”李平称,他报警后相关人员被抓获。2024年乔某被判刑14年6个月,翟某被判刑12年,涉案的叶某提前出逃,与乔某、翟某串通诈骗的货主被另案处理。
判决书逐一罗列了4件物品的诈骗过程。判决书称,上述三人利用专业身份以及获取的信任,向李平推荐藏品、游说购买,并长期陪伴李平,防止他与收藏圈其他人士接触,以封锁其从外界获取消息的渠道;翟某与所谓“货主”合谋,审核、接受所谓的拍品上拍,美化拍品来源、品质,与货主约定成交价格、分成比例后,由乔某、叶某共同说服李平“入局”参拍,制造其他买家高价竞拍的假消息,并安排人员现场当托儿抬价,诱导李平拍下物品。拍品交割完毕后,上述三人与“货主”按约定的比例分成。其中的31件拍品中,乔某获得分成768.48万元。
判决书显示,李平168万元(含佣金)拍下的乾隆梅瓶、140万元(含佣金)拍下的景德镇绿釉瓶,被文物部门、价格中心鉴定为250元、300元的现代仿品。另外两件335万元(含佣金)、2035万元(含佣金)拍下的藏品,鉴定为真,但却是货主两三年前170万元、850万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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