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平安新丰)
为了追求广告中宣称的“45天从A--C满杯”的功效,陈某在短短一个多月内花费近3万元,购买了一堆号称“本草提取、安全温和”的丰胸食品。然而,直至服用完所有产品,却未见任何变化,这才发现是一场骗局。近日,新丰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虚假宣传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5年6月,陈某在浏览某平台时,被一篇诱人的推文吸引。推文宣称,某产品能“45天从A--C满杯”,且是“本草提取”。心动之下,她添加了该店的企业微信,由此陷入一场步步为营的营销“攻心计”。
起初,面对犹豫的陈某,商家的话术极具诱惑和欺骗性,将产品的丰胸原理比作“给小孩补充营养自然长高”,并信誓旦旦地承诺“增大后是自身肉肉,绝不反弹”。在对方持续发送“改善案例”并一再保证“一个月必达B满小C杯”后,陈某下了第一单。收到产品没多久,商家再次来电,询问是否有效果,在陈某明确告知没有任何反应后,商家随即以“胸部腺体堵塞,要先做内调乳腺疏通”等话术,诱导陈某第二次购买产品,并暂时停用之前的产品。两周后,商家的电话再次响起。在听到其宣称此次产品为最后一步,皮肤和子宫一起调理,可以维持35年后,陈某便第三次购买产品。至此,陈某购买产品累计花费29636元。使用一段时间后,陈某发现毫无效果,遂以商家构成虚假宣传为由,诉至法院。
新丰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所购产品为葛根栀子代用茶、各种压片糖果、固体饮料,均属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部分产品包装明确标注“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
商家通过社交平台和电话,多次向原告作出涉案产品能够“增大”“不反弹”“调理子宫”等明确、具体的功效承诺,并宣传“45天从A--C满杯”“一个月可达到B满小C杯”等显著效果。上述宣传内容针对的是涉案产品对人体胸部形态的改变及身体机能的调理,属于对产品功效的保证性承诺。而涉案产品实为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依法不得宣传疾病治疗功能,亦不得对其功效作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向原告宣传涉案产品具有显著的丰胸、塑形及调理功效,并承诺不反弹等确定效果,构成虚假宣传。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商家全额退还原告货款29636元。
法官说法
网络购物平台上销售的宣称具有“神奇”功效的产品往往暗藏陷阱,消费者应擦亮双眼,对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宣称的疾病治疗、身体塑形等立竿见影的功效保持警惕。购买前务必核实产品批准文号,理性看待广告宣传,切勿轻信保证性承诺。如遇虚假宣传,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新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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