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陇西公职人员醉驾致死案在两年间掀起巨大舆论风暴。
原陇西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深夜醉酒超速驾车,将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宋晓玲当场撞死。
事后赔付80万元取得家属谅解,毛志尧一审被判决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判决一经披露立刻引发全民质疑,醉驾+超速+致人死亡,凭高额赔偿和谅解书,就可以完全免除牢狱之灾吗?是正常的刑事和解,还是变相花钱买刑?
2017年9月3日晚间,毛志尧与亲友聚餐饮酒,大量饮酒后没有遵守酒驾禁令,执意驾驶私家车上路。
9月4日凌晨4点40分左右,毛志尧驾车沿陇西县巩昌镇崇文路行驶至恒力大厦附近路段,此时路段限速40公里每小时,而他的车速达到51至55公里/小时,属于明显超速。
后经司法鉴定,毛志尧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8.15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意识和反应能力严重受损 。
清晨凌晨,正是环卫工人宋晓玲上路清扫街道的时段,宋晓玲是陇西县综合执法局巩昌环卫管理站职工,日复一日凌晨上路维护城市卫生,保障市民出行环境。
毛志尧失控的车辆径直撞上正在路面作业的宋晓玲,撞击力度巨大,宋晓玲当场遭受致命创伤,最终因创伤性休克不幸离世。
事故发生后,毛志尧主动拨打110报警,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毛志尧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毛志尧随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80万元赔偿款,取得被害人家属出具的刑事谅解书。
2017年12月14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毛志尧提起公诉,2018年3月2日,陇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毛志尧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报警、投案自首、全额赔偿80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综合考量后判决毛志尧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
一审判决后,起初并未广泛传播,直至2019年初陇西县纪委监委发布酒驾典型案例通报,这一判决细节被公之于众,瞬间引爆全网舆论。
本案并非普通交通肇事,存在醉驾、严重超速、凌晨冲撞一线环卫工人多重恶劣情节,主观过错极大,社会危害极强。
免刑判决极易造成不良示范,让公众产生有钱赔就可以免于牢狱惩罚的错觉。
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醉驾肇事,本应从严处罚,却直接免除刑罚,是否存在不当干预、司法不公问题?
舆论发酵后,当地法院迅速启动案件评查程序,上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认为原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醉驾行为已经危害公共道路安全,并非单纯过失犯罪,依靠谅解书就完全免除刑罚,违背公众朴素正义观,也不符合司法裁量尺度。
2019年8月28日,陇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宣判,再审审理查明,毛志尧醉酒后严重超速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全部责任,情节恶劣。
综合考量其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不再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最终再审判决:毛志尧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
毛志尧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理,公职身份被撤销,付出相应代价。
80万元赔偿与谅解书,本质是民事层面的补偿和解,目的是弥补被害家庭经济损失、安抚家属伤痛,不等于可以直接免除全部刑事责任。
刑事和解可以作为从轻量刑情节,但不能突破底线直接免刑。
毛志尧案的改判纠正了错误的一审判决,重申一条核心底线:金钱可以弥补损失,但不能随意买断刑罚。
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但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免除罪责,刑事和解的初衷是修复社会关系,绝非为恶性违法犯罪开脱罪责。
酒驾醉驾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无论身份高低、贫富差异,都应当接受法律应有的惩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杜绝酒后驾车,尊重生命安全,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才能守护每一个普通人的出行安全,维护法治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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