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南阳市气象局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详情如下:

作业时段

2026年7月13日16时至2026年7月18日20时,根据天气形势及人影作业需求,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作业区域

南阳13个县(市、区)

作业装备

高炮、火箭、烟炉

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

(三)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联系电话:0377-67779989

7月14日,鹤壁市气象局发布人工影响天气增雨作业公告,详情如下:

作业时间

2026年7月14日至7月17日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作业区域

全市范围内

作业装备

增雨火箭、烟炉

作业期间,如发现未爆炸弹头或火箭,请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鹤壁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以便妥善处置。

联系电话:0392-3320652

7月15日,西华县气象局发布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缓解旱情,降低火情风险,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周口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服务中心通知要求,经县政府批准,西华县气象局拟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17日。

二、作业区域:西华县行政区域。

三、作业装备:BL型牵引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四、事故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西华县气象局报告,不可擅自搬动、拆解或储藏。

五、作业管理机构:西华县气象局 联系方式:0394-2551213 地址:西华县华安路中段路北。

7月15日,鹿邑县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公告,详情如下:

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周口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服务中心通知要求,经鹿邑县人民政府批准,为缓解当地旱情,改善空气质量,需要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7日。

二、作业点位置及安全影响区域

谷阳办事处陈楼作业点。上述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处于作业安全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

此次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高炮和火箭。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作业期间,户外活动人员请注意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三)上述作业安全影响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这些弹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请立即报告鹿邑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建筑物或车辆损毁等意外事件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国家和群众财产,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鹿邑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鹿邑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4-7490089

特此公告

鹿邑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5日

7月15日,商水县气象局发布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公告,详情如下:

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周口市批准,为抗旱目的需要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7日。

二、作业点位置及安全影响区域

姚集乡(镇)作业点,作业点周围20km范围内处于作业安全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

此次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火箭。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作业期间,户外活动人员请注意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三)上述作业安全影响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这些弹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请立即报告商水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建筑物或车辆损毁等意外事件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国家和群众财产,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商水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商水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联系人:李振俊

联系电话:13949979169

特此公告

7月15日,正阳县气象局发布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公告,详情如下:

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根据农业生产需求,为缓解当前旱情、增加土壤墒情、改善空气质量及降低火灾风险,经全市统一安排,经县政府批准,正阳县气象局拟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全天

二、作业地点

正阳县全县区域

三、作业装备

此次作业装备为BL牵引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作业期间,户外活动人员请注意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三)上述作业安全影响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这些弹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请立即报告正阳县气象局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建筑物或车辆损毁等意外事件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国家和群众财产,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正阳县气象局,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正阳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396-8922487

特此公告

正阳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

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2026年7月15日

来源:综合各地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