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臧秀玲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征程上全体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信心、接续奋斗提出了“五个必须”的明确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内涵要义之一,既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战略方针,又是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的战略主线,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深刻认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认识深化的必然结论,是我们党总结自身建设经验得出的核心共识,是应对一切风险考验、完成党的中心任务的必然要求。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在百余年奋斗历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发展壮大,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大革命的失败迫使党走上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道路,党在严酷的斗争环境中深刻认识到,必须掌握革命武装、独立领导武装斗争,才能开辟中国革命新道路。此后,党先后领导南昌起义、秋收起义,逐步创建和发展红军、革命根据地。随着革命力量不断壮大,党员和红军成分日益复杂,党和军队内部一度滋生单纯军事观点、极端民主化、个人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1929年,古田会议创造性地提出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原则,明确了把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建设成为新型人民军队的基本途径,从根本上解决了我们党领导和建设军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而为革命队伍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推动中国革命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国外敌对势力的封锁打压以及国内百废待兴的复杂局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积极防止和克服党内的消极腐化现象和不良倾向,成为党执政后的一项紧迫任务。1952年4月,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反贪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颁布,深刻表明党在执政初期已经清醒认识到,权力一旦缺少约束,就可能滋生官僚主义、腐败和特权思想。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党员干部队伍结构、利益关系和社会思想观念日趋多样。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从严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把严的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形成了更加系统、更加严密、更加有力的管党治党格局,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展现的是一种长期执政条件下的政治清醒。全面从严治党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是要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清除影响自身肌体健康的因素,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根本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性质与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谋求特殊利益的政治集团,而是以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目标的先进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事关党的性质、宗旨和事业。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更是一项赢得民心的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持续纠治“四风”,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但也要看到,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弱化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较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党的形象,也警示我们,脱离群众的危险始终存在,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因此,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作风锤炼和纪律约束,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党的根本宗旨落实到治国理政和服务群众的全过程,才能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领导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中国式现代化不是单一领域的发展,也不是简单的经济增长过程,而是一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党在复杂环境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得到统一贯彻。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使党的组织优势不断转化为统筹改革发展稳定、推动重大任务落实的执行优势。深化正风肃纪和反腐败制度建设,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实践证明,管党治党越有效,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就越有力,现代化建设就越顺畅。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事业,前进道路上会遇到各种风险挑战。因而,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不断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准确把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有机整体,它深刻回答了“如何全面”“怎样从严”“以何种方法施治”的核心问题。具体而言,可以从覆盖范围、实践要求与方法论原则三个相互关联的维度进行系统性阐释。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重在管全党、治全党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管党治党重在管全党、治全党,不留空白,全面覆盖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
一是对象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全面覆盖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党组织,覆盖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资历深浅,都必须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对象,其思想作风和履职行为具有示范效应。同时,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也要覆盖全体党员。因此,全面从严治党要做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的有机统一,既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把“绝大多数”的管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二是内容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抓某一方面的建设,也不能只针对某一类突出问题,而是涵盖党的建设各领域、贯穿管党治党的各环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相互联系、相互支撑,共同服务于党的建设。其中,政治建设决定方向,思想建设筑牢根基,组织建设凝聚力量,作风建设关系党群关系,纪律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制度建设提供长远保障,反腐败斗争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系统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坚持协同发力,把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防止顾此失彼、各自为政,形成整体效应,释放整体效能。
三是责任链条完整。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只有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清晰、责任落实有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才能把管党治党的压力有效传导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实效。因此,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专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工作部门要结合职能承担相应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各自业务工作之中;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管党治党责任覆盖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党员,真正形成上下贯通、环环相扣、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重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真管真严,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从严要求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岗位,使党员干部真正知边界、明底线、守规矩。坚持敢管敢严,重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推动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职用权、干事创业。坚持长管长严,重在保持战略定力和持续韧劲。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把约束规范与激励担当结合起来,既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也保护敢担当、善作为的积极性。只有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不断巩固管党治党成果,推动形成正气充盈、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坚持系统施治、综合施策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党的建设各领域、管党治党各环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党的各方面建设贯通起来,把教育、管理、监督、执纪、问责等方法协同起来。一方面,坚持系统施治,强化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联动。党的各方面建设虽然侧重点不同,但目标一致,不能各自为战、相互割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着眼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既从具体问题入手,又注重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既抓好当下整改,也重视完善长效机制。对于管党治党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查找制度漏洞、管理短板和责任缺位,推动政党治理由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深化,在相互配合中形成整体合力。另一方面,坚持综合施策,推动多种治理方式协同发力。全面从严治党所要解决的,不是某一领域、某一环节的孤立问题,而是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长期执政能力的整体性课题。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偏差、作风上的问题、纪律上的松弛以及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往往相互关联、彼此影响。因此,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综合施策,把思想引导、组织管理、监督约束、制度规范和责任落实统筹起来,推动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巩固成效的完整链条,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转化为常态化治理实践的重要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不能依靠单项措施推进,也不能满足阶段性整治,而是要围绕组织运行、思想引领、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和责任落实协同发力,形成彼此衔接、协同运行的工作体系。
(一)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党的组织体系覆盖中央、地方和基层,连接党的各领域、各行业和各方面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有效运行的基础。党的组织体系是否严密,组织运行是否顺畅,任务传导是否有力,是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
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领导要靠党的组织体系去实现,只有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一方面,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组织体系上下贯通。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度机制,确保各级党组织既能准确理解党中央精神,又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落实标准。另一方面,要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组织体系执行有力。各级党组织要善于协调上下左右、内外各方关系,对上如实反映情况、积极提出建议,对下关心基层实际困难,对内凝聚团结协作共识,对外调动各方积极因素,不断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执行优势。同时,还要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实践锻炼和正向激励,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二)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
教育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党员干部只有在理论上清醒、思想上坚定、党性上纯洁,才能在复杂环境和各种考验面前守住政治立场与纪律底线。全面从严治党既要依靠制度的刚性约束,也要充分发挥教育的柔性教化作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认同、价值认同和行动自觉。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就是要把理论武装、党性锤炼、纪律教育和能力提升贯通起来,使党员干部在持续学习中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
一方面,要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这一主线。理论学习不能满足于一般性阅读和概念记忆,而是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运用科学理论观察时代、分析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同时,要把理论武装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真正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进入实践,真正将理论学习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推动事业发展的可靠力量。另一方面,要把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结合起来。经常性教育重在融入日常、抓在平常,使党员干部持续接受理论熏陶和党性锻炼。集中性教育则能够围绕特定主题和突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学习、集中检视和系统整改。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要实现两种教育方式的有机结合,既发挥经常性教育长效性、稳定性的特点,也充分发挥集中性教育阶段性、强效性的特点。
(三)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
监管体系是规范权力运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保障。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就是要把监督关口前移,把日常管理做细,把重点领域盯紧,把整改治理抓实,实现监督从事后处置向全过程管理、从发现问题向促进治理深化发展。
一方面,精准发力关键在于找准监督对象、聚焦监督重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权力运行的特点和风险并不相同,监督工作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紧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权力集中岗位、资金密集领域、资源配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复出现、性质严重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原因,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标本兼治重在深挖根源、长效常治。监督发现问题后,既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也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思想根源、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对于典型案例,要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工作,既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也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流程。对于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从一个单位、一个领域的具体表现中总结规律,及时提出治理建议,推动由个案处置向类案治理转变。
(四)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化、常态化运行的重要依托。全面从严治党涉及权力运行、组织生活、干部管理、监督执纪、责任落实等多个方面,只有形成科学完备、衔接有序、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全面从严治党才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不是制度数量的简单增加,而是要通过系统集成、动态完善和严格执行,推动形成能够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实践需要、解决实际问题、保障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一方面,强化制度制定。要“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填补制度空白,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权责不清、程序不严、监督乏力等情况,及时补齐制度短板,不断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实践反馈,对不适应的规定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防止不同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相互掣肘,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协调性和适用性。另一方面,强化制度执行。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维护,不能把制度当作可有可无的“软约束”,更不能在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各级党组织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总之,要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制定、执行、监督、评估和修订的闭环机制,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实际效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稳步前行。
(五)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从部署要求走向实际落实的关键环节。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就是要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具体组织、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要根据不同主体的职能定位和职责权限,明确责任边界、压实责任要求。二要清晰责任要求。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明确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对于日常教育管理、干部监督、作风建设、问题整改等工作,都应当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标准。通过定期研究、动态检查、台账管理等方式,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三要完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落实不能只看最终结果,也要注重过程管理。要及时掌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责情况,对于履责认真、工作成效明显的,应当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激励;对于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党建思想立足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深刻总结管党治党的历史经验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实践经验,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新征程上,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准确把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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