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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林长令

2026年第2号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压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抓实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管控、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重点工作,从严整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坚决守住森林生态安全底线,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本令: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全域护责任全市各级林长要深刻认识森林资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将全域森林资源管护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层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巡林督导,聚焦林地使用、林木采伐、林区防火、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关键地块,常态化开展巡查核查,精准排查未批先占林地、批少占多、超范围采伐、野外违规用火、病虫隐患漏管失管等突出问题。对巡林排查发现的森林资源隐患全部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分类施策、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全面构建“守林有责、护林负责、管林尽责”的管护工作格局。

二、严守生态底线,规范资源管控利用。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强化采伐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凭证采伐、伐后更新制度,坚决杜绝超限额采伐、盗伐滥伐,严禁以项目实施为由规避审批、违规采伐。加强天然林、公益林、古树名木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盗伐滥伐、毁林毁草、破坏古树名木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等违法行为,实现森林资源监管全覆盖。

三、聚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筑牢森林生态健康屏障。严格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加强防控体系和队伍建设,将疫情防控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控投入,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目标要求,实行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开展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紧盯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森林经营等关键环节,压实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细。锚定全市疫情“十五五”防控攻坚行动目标:“2030年,株洲市县级疫区数量不超过4个,发生面积不超过1万亩,拔除芦淞区、渌口区2个疫情区”。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全力守护全市生态安全。

四、筑牢防火屏障,守住资源安全底线。坚持把森林防灭火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底线工作、关键工作,全方位筑牢森林资源安全防护屏障。各级林长要带头开展防火巡林督查,以上率下推动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建成投用、发挥实效。聚焦重点部位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前。强化野外火源管控,规范用火审批,依法从严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持续加强装备维护保养和队伍实战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131”机制响应及时、处置高效,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五、强化执法震慑,从严整治违法乱象。健全“源头防控、过程监管、事后追责”的森林资源长效管护体系,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危爆企业和矿山开采企业用林用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各类问题整改。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排查查实的非法占林、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规用火、破坏林业生态等各类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从严追责、限期销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销号一起,对超过追责期限的重大违法行为,一律追究属地监管责任。坚决杜绝森林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守护好全市森林生态资源。

六、深化宣传引导,凝聚全民护林合力。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普法宣传,重点普及《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解读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病虫防控、森林防火等各项政策规定,常态化曝光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全社会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全面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森林资源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夯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根基。

此令。

株洲市林长:王建球 何恩广

2026年7月14日

来源丨株洲林业

编辑丨张智华

审核丨刘跃辉

校对丨符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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