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近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路村法庭将法庭搬进居民小区,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二业主)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法庭庄严肃穆,全程庭审秩序良好。小区业主“零距离”观摩庭审实况,直观感受法治力量。
本案原告(二业主)主诉所在单元存在楼道脏乱差、楼道门口打牌影响孩子学习休息、楼道口出入不畅、窗外乱接电源插座存在消防隐患等问题将被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原告起诉后,法庭干警多次组织双方一起到原告小区单元实地勘查,物业公司没有消极应对,而是针对原告诉求积极进行整改。截至开庭当日,原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得到全部解决:楼道内外干净整洁、窗外的电源插座拆除、楼道门外畅通无人打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查明客观事实。鉴于物业公司已整改到位,业主的诉讼目的已达到,法官在庭审最后调解阶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物业公司阐明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另一方面向业主释明物业公司的管理权限有限,要理性看待物业公司管理的难处,建议双方今后直面问题、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为共建美好卫生和谐家园共谋划策。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巡回审判,是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回应群众居住生活诉求的生动缩影。通过“家门口”开庭、“沉浸式”普法,小区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满满。本次庭审增强了居民法治观念,提升了物业服务水平,为以后小区治理提供了法治样本。
下一步,屯留区人民法院路村法庭将持续深耕基层治理,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聚焦物业、邻里、涉农等民生高频纠纷,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做实矛盾源头化解工作,以优质司法服务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动能,让公平正义直达群众身边,用心守护民生福祉。(庞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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