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护士遭同居男友杀害案”迎来最新进展。7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多个信源处获悉,该案二审定于7月21日开庭审理。此前一审宣判,被告人师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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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女护士生前的日记(极目新闻记者 郭迩 摄)

16日,遇害女护士董某某的父亲董北海对记者表示,一审宣判以来,女方家属始终未得到男方真诚道歉,反而遭遇其家属的网络谩骂。女方家属态度从未动摇,坚持放弃全部民事赔偿、绝不谅解被告人,希望二审法院维持死刑原判。等到二审开庭,他想亲眼看看师某某当庭的状态,听听对方在法庭上的说辞,“我不想让他多活一天。”

师某某和董某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相处期间,师某某多次殴打董某某,经报警处理一次后二人继续联系。

2024年6月20日19时许,二人驱车至西安灞桥区柳烟路与南程路十字东南角处。在车内董某某要求分手,师某某不愿分手,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师某某从主驾驶脚垫处取出一把双刃刀,捅至董某某颈部,致董某某死亡。经法医鉴定,董某某符合被锐器作用于颈部造成右侧椎动脉破裂导致大出血死亡。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师某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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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护士遇害路段(受访者 供图)

案发后,女方家属整理董某某的遗物时,发现了她生前的日记本。日记里写道:2024年1月3日,身体和心灵遭受了巨大的创伤,一次又一次。不知从何时起,身体和灵魂早已麻木。恐惧、害怕、无助、彷徨,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有家不可回,自由、自由。2024年1月24日,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被勒脖子了。恶语相向、变本加厉,人性的丑恶与可怕,连项链也被扯断。除了身体上的疼痛,还有经济上的损失。日记还提到,“有些人品性坏到骨子里,别指望他们会付出什么,只有索取和伤害”“别哭,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勇敢点、坚强点,面对它、战胜它,杀不死我必将使我强大”。

2025年11月3日,该案在西安中院开庭审理。2026年2月10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师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日后,女方家属得知,师某某提起上诉。

判决书指出,被告人师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本案系因感情纠葛引发,且师某某有自首情节,但鉴于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并无过错,师某某杀人意志坚决,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大,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实属罪行极其严重,故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

来源 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