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意识到,镜头已经闯入了我们的生活,你可能随时随地“被迫入镜”?
走在商业街区,去公园闲逛,你可能被路人、博主随手拍进照片或视频,并被发到网上;去饭馆吃饭,在超市挑水果,上游泳馆、健身房,你也可能进入商家的直播镜头,成为引流直播间的背景,却对此毫不知情。
普通人的肖像和隐私,正被这种普遍而隐秘的“偷拍”侵扰着。
文丨吕煦宬
编辑丨王之言
今年开始,闻萱发现自己好像活在“楚门的世界”,镜头闯入了她生活的各个角落。
超市的榴莲摊前架着手机直播,闻萱路过入镜,成了背景。和朋友在路边排队买炒酸奶,闻萱注意到老板脖子上挂着相机。她看过一张截图,摊主的镜头聚焦女性顾客的胸部,还剪成短视频发上网。闻萱不想让“自己也成为商品”,拉朋友离开。进一家饭馆,她先扫一眼有没有在直播,有就换一家。
景区里,镜头更是扎堆。在洛阳古城,很多人穿汉服,举着自拍杆拍照、录影,不顾身后的人群。闻萱和朋友打住谈笑,低头躲避,瞄到一条人少的小路,就加快步伐走过去。闻萱后来刷直播才知道,有人专门拍穿汉服的“小姐姐”,主播在镜头后,点评她们的长相。
五一假期里的一天,闻萱醒得早,点开一个泰山日出的直播。镜头在山顶绕了一圈,滑过每一个游客的脸。日出那一刻,弹出一个商品链接,不买就看不到日出。一位探店博主也提到,部分商单会要求拍到顾客排长队、店里坐满人的画面,以显示生意兴隆——让普通人被动入镜,已经成了直播引流的商业手段。
最让闻萱生气的事发生在6月初,她陪姐姐去影楼拍照。她在里面闲逛,路过挂着婚纱和礼服的衣架时,她的目光突然扫见,有一块亮着的手机屏幕立在蓬起的裙摆后。走近一看,手机正开着直播,前置摄像头对准了在休息区等待的顾客——闻萱一进影楼,就被工作人员引导到这里入座。
过去的三四个小时,闻萱坐在这里吃辣条、喝奶茶、刷手机,像在家里一样自在。前天晚上,她熬夜到凌晨三点,脸很肿,一想到自己这副样子被放到“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的一个地方”,她感到“恐怖”。
闻萱很注重隐私保护,在网上顶着“momo”的名字和默认头像冲浪。被人认出来之后,立刻注销了账号。后来,她连家里的小猫照片都不发。隐匿在“momo大军”里,闻萱活成了互联网隐形人,换来安全的真空。但在现实里,她却躲不开无处不在的镜头。
“(商家直播)创造了一个机会,(可能)让我被抨击、被指责,还是在为他牟利。”闻萱感到愤怒,到影楼前台理论,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不想隐私被泄露。一位工作人员有些抱歉,安抚她,另一位则态度强硬,说没拍到闻萱,气什么。见对方没有要关掉直播的意思,闻萱只好换了个拍不到的位置。离开时,她在电梯里跟姐姐说起这件事,姐姐没有情绪,“直不直播都无所谓”。
那天晚上,闻萱发了一条帖子,说受够了无处不在的直播,吸引来400多条评论。大家在评论区细数公共场合充斥着镜头——健身房、医院、商场,邻居装的可视门铃,甚至连外卖小哥的脖子上都挂着运动相机。“每个人都像长了三只眼睛的怪物。”闻萱说。
类似的话题里,人们谈到隐私被直播泄露的困扰。一个上班族周末不想加班,借口说身体不舒服,结果被老板在一家饭馆的直播间里看到。另一个年轻人很介意肿瘤医院门前的各种直播——他不想让熟人知道自己生病了。
另一种声音表达着不理解,认为在公共场所理应对镜头有忍耐度,“又不是你家”。还有人说,不愿被拍是因为心虚,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他们觉得这是小题大做。
前段时间,在天津生活的程心瑜发现健身房里的“第三只眼睛”。储物柜附近的直播镜头框住的范围,恰好是她平时爬坡的地方。
想到运动时狼狈的样子可能被播了出去,程心瑜很生气。但她下意识反思,是不是“事儿太多”了。健身房的直播时段正好是下班后客流高峰,她想过避开这个时段。接着,她反应过来,为什么要让步,“我有做错什么事情吗?”
律师王光主要代理艺人肖像权的侵权案件,他总结,拍摄者和入镜者之间的矛盾在于“公共场合下曝光权和个人隐私权的互搏”。普通人被动入镜,并给商家带来利益,人们介意的是知情权被剥夺。
程心瑜在健身房直播间留言,反对镜头朝着顾客,要播就对着自己。那个镜头象征性地挪动了机位,但还能看到顾客。
她换了家健身房。办卡前,她跟客服确认,不会对着顾客直播。但没多久,她就刷到这家教练的直播,明晃晃对着顾客,还评价谁的肌肉练得好。程心瑜向平台举报,称其侵犯肖像权,但直播仍在继续。
程心瑜很生气,把自己的账号简介改成了“抵制任何直播的商家”。
随手用手机记录生活的瞬间,已经成了很多人的一种本能。社交平台上,不少给陌生人拍下“人生照片”的帖子广泛流传,评论区里排队晒出自己的作品,互相称赞拍得好,氛围总是很温馨——和传统意义上的“偷拍”不同,“随手拍”后面的那双眼睛,也许是无意的,甚至是善意的。一个人的肖像,就这样被无意识地传播开来。
43岁的徐国汉从2020年开始玩抖音,学着别人记录生活。他拍下自己白天回收二手机器,晚上去KTV喝酒、唱歌的日常。后来,他开始更新骑摩托车到周边游玩的视频,账号定位是生活博主,“分享生活的酸甜苦辣,一同记录每一个美好瞬间”。那些瞬间,包括村子里热情跑来的小狗,早市的煎饼摊,也包括闯入他生活的陌生人。
有次,他独自骑摩托到景区山脚下,碰到一对来打卡的夫妻,妻子说两人还要一起骑摩托车旅行。徐国汉羡慕这对夫妻有共同兴趣,拍下了他们的背影,连同沿路的风景,一起放进记录这趟骑行的视频里。
粉丝一点点累积过万,视频点赞量几乎都能过百。去年,他做自媒体的收入有1.5万。今年还多了一些探店的商单,他打算慢慢过渡成全职博主。
投诉也随之而来。徐国汉爱钓鱼,有一天,他在河边看到一个女性在钓鱼,觉得“稀罕”,用手机的长焦镜头拍了下来,放到视频里。后来,这条视频被本人刷到,投诉他侵犯肖像权。徐国汉对此倒也理解。
但有一次,在瀑布旁,周围很多人,他想拍一条狗,镜头带到了主人,露出了2秒,也被投诉下架了。徐国汉觉得没道理可讲。在他看来,在公众场合就有可能被拍到,“监控录像有打码吗?”
徐国汉总结被投诉的经历,摸索出规律,要少拍年轻女性,尤其不能有单独的镜头。拍老人、小孩风险低。有时跟朋友一同出行,他只拍自己。碰上和路人对话,镜头只对准对方的头部以下,绝对不拍单独的正脸。
但有的画面没法不拍,比如集市里人挤人、抢馒头的大场面,“所有的镜头都不要有人,你告诉我怎么创作?”徐国汉只能“赌一把”。镜头更快地从人群滑过,不在一个人身上停留。和商家合作探店视频更要谨慎,人脸得一个个打上马赛克。
去年5月,他又被投诉了。那次,他骑摩托车到水库玩,在山顶拍风景。来了十几个骑摩托车的人。有人认出徐国汉,招呼他喝饮料,还有人叫他用手机拍他们,等视频发出来,会点赞。剪辑时,徐国汉把这段用进去了。视频上架一天,就被投诉,理由是“没有经过允许随意拍摄上传”。
徐国汉检查了三遍,才找到被投诉的那一帧——镜头晃到一个摩友,0.5秒,身影模糊,“根本就没人看得到他”。整个视频时长10分钟,剪辑花了一天半。上架一天后,视频观看量十几万,上了同城热门,带来几百块收益。对徐国汉这样体量的博主来说,并不常见。
徐国汉怀疑对方眼红流量,恶意投诉。在他看来,平台的监管偏袒投诉人,“一投一个准”。视频下架后,就算剪辑掉被投诉的画面,也无法重新上传,会被判定为重复内容。
从法律上看,投诉者的诉求没有争议。2020年,《民法典》作出新规定,不再将“营利目的”作为认定侵犯肖像权的标准。任何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的行为,原则上都构成侵权。肖像不再只具有“财产价值”而指向“人格尊严”。
陈光明是十多年的摄影爱好者。《民法典》出台后,他“心都凉了”,以为不能再扫街拍人像,还把胶片相机卖了。但慢慢的,他发现,网上还是能看到人像街拍。
重新拿着相机上街,陈光明发现,沉默的还是大多数。即便意识到被拍,很多人不会真的追究。偶尔碰到翻白眼,或直接拒绝的,陈光明才会移走镜头。
最早陈光明爱拍花,后来听摄影协会的人说,“人文才是摄影比较高级的形态”,他转而拍车展、仿古街。在他眼里,那里的模特、演员有表演性质,不算侵权。拍素人,陈光明是心虚的,觉得像个“小偷”,在偷别人的肖像来完成创作。
但镜头的泛滥给他“行了方便”。普通人很难躲开镜头,而这种被动的容忍,在陈光明眼里是社会氛围变“开放了”。不止一位摄影爱好者表示,提前获得许可会破坏氛围,人的动作也变得僵硬。摄影名家的作品给了他们底气,“那些决定性瞬间,就没有侵犯隐私吗?”
有一次,陈光明想测试新镜头,在商场里寻找机会。他看到一个中年人,长相普通,站在栏杆前,身后是一个巨大红色充气玩偶。阳光柔和地打下来,男人的脸一边明,一边暗。“像伦勃朗的油画”,陈光明冒着“可能被打”的风险,按下快门。男人看向陈光明,似乎发现了镜头,但没说什么。
陈光明很满意这张照片,发到了网上,不然“白拍了”。他没被投诉过,觉得照片会淹没在大数据的洪流里。陈光明相信不会带来麻烦——就算被流量选中,也就是一瞬间。
大学生杨海莉就被流量选中了。她是一名coser(动漫角色扮演者),今年端午假期,她和朋友去内蒙古黄花沟景区出片。这次妆造花了好几千,她还请了专业摄影师。当天内蒙刮大风,时间也赶,杨海莉和朋友拍完后赶车回了学校。
第二天下午,课上到一半,摄影师突然发来一张网络视频的截图。图上,杨海莉的朋友站在车尾整理衣服,包车司机和杨海莉的背影也出镜了。
杨海莉找到原视频,点赞已经3万了。从机位来看,拍摄者是开车路过,在驾驶位拍下她们。6秒的视频里,车离她们越来越近,杨海莉朋友的面容也越来越清晰。下方文案是,“黄花沟偶遇Saber,太稀罕了”。Saber是杨海莉朋友cos的角色。
那条视频没有音乐,环境音里,有一只狗在喘气。网友在评论区里玩梗,“主播你喘气声能不能小点声?”“看到个美女激动成这样,气都喘不匀了”。杨海莉很惊讶,想不通怎么能产生这样的联想。她反感这样的声音,觉得不舒服。
还有人攻击朋友的外貌,说她是“男娘”“博主的哈喇子白流了”。评论区里,几乎没有人意识到,这是偷拍。
杨海莉想私信博主,但对方开了隐私设置。她在评论区留言,说刷到自己了,但偷拍是不是不太好。新评论不停出现,把她的态度淹了下去。
她又向平台投诉。除实名认证外,平台要求她提供视频里涉及侵权的截图,以及和本人照片的对比,证明“可识别性”。10多分钟,投诉流程就走完了。平台承诺24小时内处理,15天内限制相关内容的传播。
视频迟迟没下架,点赞量涨到11万。计划复习的教科书摆在眼前,杨海莉一个字也读不进去。她担心热度持续,“牵连到线下”。她不希望父母看到视频和评论区,怕他们担心。
晚上7点,拍摄者私信杨海莉,说Saber是他喜欢的角色,想记录生活才拍下来。他以为杨海莉想引流,说可以配合。杨海莉说,希望隐藏视频或互关可见,并强调这是偷拍。
对方的态度马上反转,不接受被定义成偷拍。他留下一长段文字,说杨海莉根本是在“酸”流量,把她拉黑了。
在现实中,杨海莉是个“i人”,总宅在家里。cos给了她“解放天性”的机会。她去年高考后入坑,第一次cos了小说《我在无限游戏里封神》里的“红桃”,是个“美强惨”的角色。她觉得cos是一种创作,妆造和拍照,她都加入了自己对角色的理解。她主动把这组照片发网上,意外得到了1500多个点赞,400多条评论区里,很多人夸她很美。
穿cos服出门,总是承受更多的目光和镜头。尤其是坐地铁,有人会评头论足。有时,杨海莉就在cos服外套上一件长款防晒衣。在环球影城,有外国人迎面走来,笑着示意要拍,杨海莉没拒绝过。她不想和人起冲突。
她觉得,这是作为“少数派”的代价,“如果全世界都是coser,你穿着普通衣服,你是不是也是另类?”
她母亲有时在街上也想拍coser,或穿洛丽塔的人,觉得新奇。杨海莉会拦下来,让她不要偷拍。杨海莉在上海看完音乐剧蹲SD(演出结束后演员和观众在剧场外互动),这种场面经常引来路人围观和直播,很多观众就会一起制止。
多数情况下,杨海莉觉得,被偷拍的影像只躺在别人的相册里,不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实在的影响。黄花沟那次,是她第一次刷到自己,创作被“零成本窃取”,朋友还被陌生人议论,她很恼火。联系不上拍摄者的那个下午,她想过走法律途径,但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涉及异地起诉,何况摸着网线,拿到对方真实信息也很费劲。
最后,那条视频被隐藏起来了。被留言问到为什么隐藏,拍摄者回复:“因为某人觉得我比他们火。”
在云南的执业律师李雅婷在社交平台上收到过不少相关咨询,但还没有代理过此类案件。这类诉讼的时间成本高,取证难。如果没有及时录屏、拿去公证,对方一旦删帖,证据的真实性会受损,诉讼可能会被驳回。
这还涉及到“找主体”的问题——要穿透网线,揪出真正的拍摄者,得先拿到法院的调查令,再向平台调证。李雅婷认为,最佳办法是直接要求拍摄者删除照片或视频。
前段时间,一位中年女性找到李雅婷,说自己被新开业的商家当作宣传素材剪进了视频。视频被推给“附近的人”,邻居、朋友、家人都来问。被问烦了,她去找商家沟通下架视频。商家态度强硬,没事为什么要来凑热闹?
她想起诉商家,再要一笔精神损失费。李雅婷劝她,这很难自证,要有鉴定报告,“把主观的感受转化为客观的材料”。她打消了起诉的念头,报警后,商家删掉了视频。
面对无处不在的镜头,大部分人是被动的,只能做“消极抵抗”。出门戴口罩,“热得要死也戴着”,不去直播的饭店吃饭,或假装抽烟——这可能会让直播间因违规而被关。
生活里,00后张帆对镜头很敏感。她不爱拍照,也不想戴口罩。如果发现自己出现在别人的镜头里,张帆会翻个白眼。在商场路过直播的手机,她上手捂住镜头。
4年前,她和男友、男友的妹妹在一家人工雪场里体验了滑雪课。几天后,商家联系上她,以为张帆打了差评。到大众点评上一看,张帆才发现,他们三人在雪坡上的照片被挂在了一条差评下,其他配图还有雪场的前台、休息区、储物间。
也许拍摄者只是想呈现雪场环境,但镜头没有避开人,发布也没有征求同意。张帆被迫成了拍摄者传达的信息的一部分。她感觉不被尊重,像被“压扁了,变成了这个世界里的一个像素”。
张帆母亲也是个恨不得“24小时”直播的人,走到哪里都要拍照,再分享到家庭群里。早晨起来,张帆穿睡衣吃早饭,会被母亲拍下来。要等她表示抗议,母亲才会笑一笑,把照片删掉。张帆觉得,母亲只是把“每一个鲜活的人当素材而已”。
第一次感受到被偷拍的“刺痛”,是在初中。有次,她穿着一条过膝长裙到学校,一个女同学从她身后拍下了她站着俯身,跟另一个同学说话的背影。还在张帆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到了QQ空间。
那张照片上,张帆的身体占据了主要的画幅,那条竖条纹、带有垂坠感的裙子贴在她身上,把她平时想遮掩的身材勾勒出来。张帆感到不舒服,好像被谁盯着。之后,她让女同学把照片删了。
这一回,张帆也联系了雪场的拍摄者,要求删掉照片,对方拒绝了。后来也找过调解,但对方还是不同意书面道歉。最后,张帆选择起诉。
要先起诉大众点评,得到用户信息后才能起诉拍摄者本人。张帆男友的父母不理解为什么大费周章。后来,他们顾及到照片里还出现了未成年的妹妹,才觉得好像有必要这么做。
张帆和男友很重视这次诉讼。线上庭审那天,男友穿了西装,打印了一堆材料。他们想象,对方在线上的态度嚣张,会不会是个“黄毛”。
被告没出庭,声称外出旅游了,让自己丈夫代表。屏幕上,那边的房间昏暗,全程没露出正脸。张帆觉得,对方好像从头到尾都没搞明白为什么成了被告,也不愿道歉,“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情,浏览量不是特别高。”
张帆要求对方赔付证据公证的费用,1000多,对方不愿出,问给两三百行不行。
最后,张帆胜诉了,拿到了公证费1520块。但诉讼请求里提到的书面道歉、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都不了了之。
(为保护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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