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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涉企典型案例后,一批企业家改判无罪。国家发改委、最高法又联合发布第一批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信号有了,但远远不够。

一位经济犯罪律师在视频中讲了几件事:

  • 有人已是失信人,坐绿皮火车去北京咨询法律问题,当天来回,因为住不起宾馆;
  • 有人身家几十亿,最后签字都签不动,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混在一起,被以职务侵占判了四年多,再审才发现他往公司砸的钱远多于拿走的钱;
  • 有人十年前签的对赌协议当年不违法,新规一出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不是故事,是无数中小企业的缩影。

92%的初创企业活不过第一年,76%熬不过三年。中小民营企业平均存活时长仅2.5年。每一家倒闭的公司背后,是创业者倾尽积蓄的心血、上下游商户的生计、无数家庭赖以生存的希望。

如今还在坚守的中小老板,哪个不是倾其所有、年年亏损?总让企业做合规,但中小企业需要时间。强行合规,企业扛不住;老板倒下,员工饭碗就碎。

吴晓波说:“不能再折腾我们的企业家了,把他们折腾坏了,那就真没人折腾经济了。”这话糙理不糙。

曾几何时,民营经济贡献了“56789”——50%以上税收、60%以上GDP、70%以上技术创新、80%以上就业、90%以上企业数量。如今这个数字已经变成了“66999”:60%的税收、60%的GDP、90%的技术创新、90%的就业、96%的企业数量。

撑起近九成技术、九成就业、九成六企业数量的群体,得到的待遇是什么?

放过民企,就是守住千万个家庭的生计。

十条建议,每一条都关乎生死:

第一条:能救的企业,别急着判死

对短期资金困难但有前景的企业,量身定制纾困方案,而非简单一判了之。司法的温度,不在法条里,在具体案件中。

第二条:别一上来就“一刀切”冻结账户

一遇纠纷就全面查封,等于直接杀死企业。能“活封”的不“死封”,按还款进度逐步解封,才是务实态度。

第三条:大企业不能仗势欺人

以“等上游付款”“等项目验收”为由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背靠背”条款法律已明确禁止,关键在于真正执行到位。

第四条:政府欠钱也要按时还

供货3540万,政府以“审计未出”为由拖了三年。法院判了,但清欠的常态化机制在哪里?政府应当带头守信。

第五条:政府说好的政策,不能翻脸不认

容积率优惠、配套费减免,会议纪要写得清清楚楚,说变就变。最高法判政府赔841万——这样的判决,应该有更多。

第六条:政策变了的代价,不该让企业一家扛

政府有过错导致协议无效,法院判赔信赖利益4300万。公平二字,需要用判决来兑现。

第七条:给陷入困境的企业一条生路

实控人意外离世,企业负债7000万、220名职工面临失业。法院通过预重整救活了企业,债权人受偿率93%、职工全部返岗。但这样有温度的做法,还远远不够普及。

第八条:靠骂企业赚钱的歪风必须刹住

180条负面内容、大量侮辱性词汇,法院判赔40万。实体经济已经够难了,不能让流量暴力再补一刀。

第九条:刑事手段绝不能插手经济纠纷

财产混同不等于职务侵占,经营资金往来不等于挪用资金。刑事入罪门槛必须守住,历史旧账不能拿新规来翻。

第十条:法律不能只停在纸面上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年了。市场准入、融资支持、账款支付、权益保护——配套细则在哪?不能让法律只写在文件里,企业等不起。

最后,说几句实在话。

8件典型案例释放了信号。但案例是标杆,不是常态;法治在进步,远未到位。

民营经济早已不是野蛮生长的草根经济,而是托举国运的树根经济。正是这群人,贡献了60%的税收、60%的GDP、90%的技术创新、90%的就业、96%的企业数量——撑起了中国经济的大半壁江山

中小微老板,顶着老板的光环,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年营收千万,年底利润可能不到五十万。几十号人等着发工资,自己拿的比技术员还少。公司缺钱,第一个卖房卖车的就是他。

如果继续让他们流血又流泪,倒下的将不只是他个人,而是整个社会经济的毛细血管。

民企强,则中国强;民企有信心,中国经济才有信心。善待每一个在市场中挣扎的小老板,不是怜悯,是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