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东金罚决字〔2026〕14号-15号),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及其时任部门负责人因委托无合法资格机构开展保险销售业务,双双被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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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示内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东金罚决字〔2026〕14号。

同时,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车商部经理周鹏,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相关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东金罚决字〔2026〕15号。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