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高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宜宾市委关于高县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秦娟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沈波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沈波宣读宜宾市委任免决定:朱琳同志提名为高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黄洁同志不再担任高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黄洁表示坚决拥护组织决定,回顾了在高县人民法院五年多充实而难忘的奋斗岁月。诚挚感谢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各级领导的关怀与厚爱、全体班子成员的支持和配合以及全院干警的并肩同行砥砺奋斗,衷心祝愿高县人民法院在朱琳同志的带领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朱琳作履新表态发言,表示衷心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培养、领导的关怀与厚爱以及两级法院同仁一直以来的支持。接过接力棒,将坚决扛起管党治院第一责任职责,迅速融入新环境,恪尽职守,实干担当。一是永葆忠诚讲政治,把牢司法正确方向,确保“三个效果”的高度统一。二是立足责任服务大局,以务实司法履职护航高县高质量发展。三是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厚植为民服务意识,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公平正义。四是聚焦主业,从严管理,抓实审判执行工作,巩固长板,补齐短板,稳固提升全院审判工作质效。五是从严对齐,带好队伍,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沈波代表县委向黄洁同志多年来为全县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朱琳同志履新表示热烈的祝贺。要求全院干警要以高度政治责任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定上来,在朱琳同志的带领下,在市中院的紧密指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高县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曹秦娟代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充分肯定了黄洁同志任职期间履职尽责、担当实干取得的显著成效,介绍了朱琳同志的履职经历和工作实绩。并提出新要求:一是要坚持政治铸魂,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二是要聚焦中心大局,为宜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并祝愿两位同志能在新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高县人民法院全院干警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和务实作风,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共同把高县法院的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石彬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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