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半决赛,西班牙2-0战胜法国。西班牙所进第一球来自亚马尔制造了法国队后卫卢卡斯·迪涅的犯规而判罚的点球。
这个点球判罚在赛后引起了大范围的讨论。显然很多人对判罚持有异议,否则不值得讨论。
但我觉得,大家似乎都没有讨论到点子上,反而越说越偏了。
先说我的个人看法。
第一,在现行规则下,点球判罚没有问题。
第二,现行规则有不合理的地方。
根据IFAB第12章的规则:
当球员因草率、鲁莽或过度使用力量而踢球、绊倒或撞到对手时,应判罚直接任意球。
草率是指球员在进行争抢时缺乏注意或考虑,或行为没有预防措施。
鲁莽是指球员的行为无视对对方造成的危险或后果,必须被警告(出示黄牌)。
使用过分力量是指球员超出了必要的力量使用范围,和/或危及了对方球员的安全,必须被罚令出场(出示红牌)。
针对“草率”,构成要件中不需要防守球员具备主观故意。
具体到迪涅的犯规,他显然属于“因草率而绊倒或撞倒对手”。
后文没有明说的是,当犯规行为发生在防守方禁区内时,应判罚点球。当然这点不存在争议。
所以判罚无误。
再说我看到的各种声音。
法国队主帅德尚当然对此不满。
但他的质疑很牵强。
他质疑的是裁判“是否具备执法半决赛的水平”。
姑且不论当值主裁判伊万·巴顿(Iván Barton)的真实水平如何,至少他来到半决赛执法,程序上应该是没有瑕疵的(FIFA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吧)。
而他的执法水平如何,应该不像某些考试,有个一次性的考分,过线就是合格,不到则淘汰。
即便有门槛,我相信他也不存在问题,至少在形式上。
所以德尚的方向根本就错了。
你去质疑官方的程序性问题,一定是无功而返,他们不可能给你留下把柄。
正确的做法是,就事论事。某次判罚,依规应该判罚但没有判,或者依规不该判却判了……
当然,个人认为这场的裁判表现基本没有问题。
最新加入讨论的是我国名哨孙葆洁。
他的观点是,迪涅确实犯规了。但在他犯规之前,亚马尔的手部触球了。
“有的(人)认为,亚马尔夹着的手臂就是无意的。实际上这种夹着的手臂并不是判断是否故意手球的唯一的标准。我们看亚马尔实际双眼紧盯这个来球,他知道这个球的方向、落点以及路线。他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夹着手臂冲向了球,并且手臂触及球,而且还被判罚点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如果判罚手球犯规在先,取消点球更合理。”
我不知道裁判规则中是否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但孙名哨的观点即便合理,也未免强人所难。
在避免手臂触球这一点上,进攻球员和防守球员的尺度应该是一致的。
如果进攻球员“明知”收缩着的手臂会触球仍然去争抢是犯规,那么防守球员“明知”对方射门会导致自己收缩的手臂可能触球仍然上前围堵,是否也构成犯规?
但我能理解为什么很多人觉得点球判罚有问题。
规则上没有判错,前面论证过了。
所以现在说说我的第二点看法,现行规则有不合理之处。
如果你对两队都没有偏向,从朴素的情感出发,应该多少觉得对法国队/迪涅不公平。
常见的点球犯规是怎样的?
进攻球员处于对球门具有威胁的位置,防守球员在无奈/情急/侥幸……心理的作用之下,有意或无意,导致了犯规。无论出于哪种心理,他是知道自己的动作是可能造成何种后果的。
迪涅当时踢出那一脚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可能属于在禁区内犯规被判罚点球吗?
他大概率知道自己在禁区内,但多半不知道、也不应当预料到会踢到人。
迪涅先头球后用脚解围,此时他全身动作最大伸展范围之内没有进攻球员。
他没有预判到亚马尔那么快冲上来,进入自己解围的动作范围之内。
举个可能不是很恰当的比方。
迪涅是个司机,不那么敏捷。他在正常驾驶。
亚马尔或者是个快车手,突然刀片超车又急刹,追尾。
或者是个从车道外侧突然闯出来的行人,迪涅躲避不及,事故。
交通法规上,迪涅都不是主责。
球场上,我们可以说迪涅速度太慢,防守容易吃亏。
但规则是否需要以这种方式惩罚先天资质不出众的人?
你可以在突破时靠速度生吃,也可以在控球时插花脚眼花缭乱晃晕对手,还可以在争顶头球时鹤立鸡群,这是竞技体育最原始的初衷。
但是需要鼓励趁人不备去制造对方意料之外、主观上不期望的犯规的行为吗?
这场之前,类似的点球判罚并不少见。共同的特点是,防守球员提前做了摆腿解围的动作,进攻球员从防守者视线之外快速抢占到其脚部到皮球之间预期线路的位置上,导致踢人犯规。
如果要求防守球员做出解围动作之前,先要确认他未来一个短时间内踢到皮球之前,不会有进攻球员近身而导致可能的犯规,才可以安全解围;进攻球员却可以凭此有机会博得点球,这个规则将导致双方的风险收益比严重不平衡。
用我们所熟知的现实生活来比喻,就是遵纪守法的成本太高,而碰瓷的成本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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