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体积庞大、车身冗长
随意违停不仅妨碍正常通行
更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尤其在夜间或雨雾天气
反光不清、隐患重重
极易引发碰撞事故
01
凌晨时段,陆某驾驶一辆小货车在公路上行驶,与一辆违停在路边的大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陆某受伤、两车受损。
02
货车路边违停 小车避让不及撞上
刘某驾驶小车与一辆违停在路边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后因惯性又撞倒路边路灯,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03
货车违停在路旁 摩托车碰撞致死亡
冯某驾驶摩托车沿道路右侧行驶时,与郜某违章停放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左后部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受损,冯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04
货车高速违停 导致事故发生
高某驾驶大货车违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遇王某驾驶车辆从最右侧车道行驶,王某车上货物与违停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大货车违停被追尾事故多发!
有的司机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法院判例
2023年11月,程某因将货车违规停放于路边,致骑电动自行车的付某撞上该车,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湖南省华容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程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本案中,程某未按规定停车,违法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客观上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增加了同向车辆行车危险性,与本案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付某的近亲属的各项损失共计110万余元,先由交强险赔付180476元,剩余近100万元,由程某按次要责任比例承担近40万元,因程某未购买商业三者险,该近40万元全部需程某自行支付。程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违停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夜间时段事故占比极高
危险警报灯使用率极低
违法停放问题极为突出
涉案货车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极易受伤害
在非紧急情况下需短时间停车的
货车驾驶人应选择合适的
允许停车的路段
并做好周围安全警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夜间需长时间停车休息的
驾驶人应当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
或服务区等安全位置
遇车辆损坏、发生事故等紧急情况下
必须临时停车的
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三角警告牌,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外,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牢记“九字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广东交警提醒
违停看似方便了自己
实则埋下多重隐患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规范停车
来源:广东交警
一审:贤
二审:晶
三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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