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责令改正,罚款13万元;责任人曲某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许某骞被警告,并处0.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