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电力部门的谈判代表又一次把修改过的协议草案推到桌面上,希望中方能松松口,把那笔将近1700亿卢比的逾期电费附加费给免了。但他们得到的回复和过去几个月里每一次试探的结果一模一样:不行。不是“再商量商量”,不是“可以减免一部分”,而是一个清清楚楚的“不”。
截至2026年6月底,中巴经济走廊下电力项目被拖欠的电费等款项大约有4230亿卢比没有结清,其中包括一笔大约1700亿卢比(约合41.4亿元人民币)的逾期利息和滞纳金。近十年的滞纳金积累,足以让中资企业一次次的让步变成无底洞。而这一次,“铁杆兄弟”这个招牌没能再起作用。
钱是怎么欠下来的
巴基斯坦的供电体系分为国营发电厂和私营独立发电厂两部分。由于巴基斯坦长期电力短缺,私营发电厂承担了重要的补充角色。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多家中国公司远赴巴基斯坦投资建设发电厂,将电力卖给当地的中央电力采购公司。
问题出在收款环节。巴基斯坦电力部门长期面临一个结构性困境:配电公司收不上来终端用户的电费,就没法向中央采购公司付款,采购公司自然也无法向发电厂结清欠款。中国电力企业恰好站在这个链条的末端。
中巴经济走廊能源框架协议明确规定,政府有义务全额清偿所有到期款项。合同白纸黑字,签了就要认。但巴基斯坦财政长期入不敷出,只能一拖再拖。截至2026年6月,仅萨希瓦尔燃煤电站就被拖欠了850亿卢比,胡布燃煤电站被拖欠了640亿卢比,卡西姆港电站被拖欠约760亿卢比。
十年滞纳金是怎么滚出来的
这笔1700亿卢比的滞纳金不是一天形成的。从2013年开始,巴基斯坦就出现了拖欠中资企业电费的情况。国际能源项目费用逾期一般按基准利率额外加2%到5%计算罚息。十年来,罚息不断累积,到2026年已经滚到了1700亿卢比,占总欠款的40%。
巴基斯坦方面不是没还过钱。2025年7月,它一次性支付了1000亿卢比,但这笔钱是从本土银行贷款的。债务没有消失,只是被转移了。伊斯兰堡随后又通过商业银行安排了1.225万亿卢比的贷款,试图用新债置换旧债,但因为与中资电企在滞纳金问题上的争议,剩余款项始终无法拨付。
在此之前,巴基斯坦本土电力企业已经被豁免了3770亿卢比的逾期欠款,这也是巴方希望中资项目参照执行的直接依据。但中资企业的回应很明确:按合同办。
原因也很现实。长期拖欠已经让不少中资电厂现金流高度紧绷,甚至开始向上游供应商支付逾期罚息。过去十年中资企业在巴基斯坦不是没有做过商业让步,但这一次,国内对央企海外资产的审计考核正在收紧,而巴方的欠款已经累积到了影响中资电厂正常运营的水平。现金流崩到临界点之后,“兄弟情谊”就不再是一个选项。如果中方同意豁免,所有连锁产生的亏损都将由中资企业自行承担,项目的长期收益率将直接跌破市场化运营的底线。
“铁杆兄弟”与商业逻辑的碰撞
这正好触及了问题的核心。“中巴铁杆兄弟”被反复用来为中巴关系中的各种事情背书,从基建合同到政治表态,再到今天这笔滞纳金。但当“兄弟情谊”被用作商业违约理由的时候,它就不再是一张可以无限透支的信用卡。
巴基斯坦的能源危机始于上世纪90年代。循环债务系统于2006至2007年间开始显现,之后逐渐成为该国经济的长期痼疾。中资企业是在2013年“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才进入巴基斯坦电力市场的。走廊建成之前,巴基斯坦的电力短缺更严重;走廊建成之后,缺电问题得到缓解,但收款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巴基斯坦的电力困境不是中国造成的。偷电猖獗,偷电导致的输配电损失常年超过总发电量的四分之一,部分地区甚至接近40%;终端电价长期低于发电成本,政府补贴不到位。这是一个结构性的制度问题,不是某个外部投资者带来的。中国企业只是按合同发电、按合同收款,不应该为巴基斯坦的治理缺陷买单。
走廊正在进入第二阶段
中巴经济走廊启动至今已超过十年。第一阶段的核心是“基建输出”,中国企业在巴基斯坦建电厂、修公路、铺管网。从萨希瓦尔到胡布,从塔尔煤矿到卡西姆港,一座座电站拔地而起,巴基斯坦的电力供应从严重短缺变成了基本够用。
但基建完成之后,问题变成了“如何收回成本”。
2017年至今,巴基斯坦累计向18家中资电力企业支付了超过5万亿卢比,兑付率约为92.3%。这是一个不低的数字,但也意味着有7.7%的账单金额没有被按时结清。4230亿卢比的欠款,相当于巴基斯坦全年GDP的0.4%左右。对于一个外汇储备常年紧张的国家来说,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巴基斯坦正在寻求从沙特等国获取60亿至100亿美元的低息融资,利率约1%,用于偿还中国能源项目的高成本债务。这意味着巴方正在用“中东的钱”置换“中国的债”,中巴经济走廊的金融结构正在被重新排列。但这笔低息贷款不会没有条件。沙特的钱换掉中国的债,意味着走廊的经济账在变轻,但巴基斯坦的地缘账在变重。
而中资企业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过去,“中巴友谊”往往被用来解释很多商业上的让步。但这一次,18家中资电力企业给出了一个统一的答复:按合同办。在巴基斯坦这样一个合同执行力长期受质疑的国家,中资企业坚持按合同办事,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建设——不是通过立法,而是通过执行。这不是“感情降温”,而是走廊项目从“政治驱动”向“市场化、法治化”转型的一个明确信号。
“铁杆兄弟”也要明算账
这场围绕1700亿卢比滞纳金的博弈,最终可能以某种折中方案收场。巴基斯坦继续分期偿还,中资企业保持合同条款的严肃性。但它所揭示的结构性问题不会消失。
巴基斯坦的循环债务是一个自身治理问题。偷电不止、补贴不到位、终端电价低于成本,这些都不是中国造成的,也不可能靠中国豁免一笔滞纳金来解决。中资企业的角色是“按合同发电、按合同收款”,不是“巴基斯坦电力危机的救世主”。
一个可以用“兄弟情谊”来无限期拖延商业债务的体系,本身就不健康。中资企业这一次拒绝豁免,不是在伤害这段关系,而是在阻止这段关系被一段不可能持续的债务叙事拖垮。
“中巴经济走廊”不会因为这笔滞纳金而破裂。但它正在进入一个更复杂的新阶段,从大规模的基建投资转向商业纠纷的常态化处理。这个转变本身,比任何一笔具体的欠款都更重要。感情是感情,生意是生意。这对“铁杆兄弟”正在用一次关于滞纳金的博弈,重新定义走廊第二阶段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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