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百色市铝产业协会)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与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相继披露近期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两家位于新疆的铝企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在《新疆应急管理厅公布2026年第二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中,昌吉州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某铝业有限公司因铝棒车间倾动式熔铝炉(4#)炉基区放置天然气燃烧装置冷凝水排污集水桶,桶内装有积水,存在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的重大安全风险。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监管部门将该情形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并依法责令企业立即予以消除。同时,相关部门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另据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年1月9日,新疆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解铝项目因环保管理不到位,在厂区东南侧露天堆放炉渣,堆放面积约1000平方米,总重量达676吨,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构成环境违法。鉴于该企业已于3月5日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执法部门最终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10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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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关系重大,希望广大铝加工企业能够从中吸取经验,重视日常管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新疆应急管理厅公布2026年第二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昌州环罚〔2026〕1-21号》,转载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