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源城发布)

注: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且未办理养老保险历史信息审核的,还需提交人事档案材料核定出生年月,无人事档案的无需提供档案。

办理时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补贴申请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当事人补正材料时间予以扣除),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于审核通过的次月15日前一次性发放相关资金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办理渠道

线下:就近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

线上:“广东社保”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广东人社”APP等。

以“广东社保”微信公众号为例

第一步:进入“广东社保”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菜单栏“我要办事”-“线上服务”。进入“线上服务”页面,点击“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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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核定”。点击“允许”跳转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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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通过申领资格校验后,按系统流程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核对填写信息和材料无误后提交,即完成申请。

  • 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继续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涉及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大龄领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段退费的,个人应退回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个人多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追回相关资金。

文件链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址:

https://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726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