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平叔侄冤案,女神探一句话,惹出十年牢狱之灾。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少女遇害案,一年轻女孩搭乘安徽货车司机张辉、张高平叔侄的顺风车后,尸体被抛在路边水沟。仅凭“最后接触被害人”这一薄弱线索,时任杭州公安预审大队长、被称作“女神探”的聂海芬,定性张氏叔侄为杀人凶手,看起来荒唐可笑的是,“神探”当年还获了大奖。
在当时以经查出疑犯DNA了,可被她轻飘飘一句“这个没用”,证据没了,两个无辜之人坠入十年牢狱之中。
法医在被害少女指甲缝中,提取到陌生男性DNA,实验室出具鉴定报告:该生物分型完全排除张辉、张高平叔侄二人。按照刑事诉讼法定流程,这份客观物证足以推翻全部嫌疑,应当立刻释放两名当事人。
可预审负责人聂海芬笃信自己的办案经验,主观否定这份关键证据的效力。她推定叔侄二人合谋作案,用水流冲刷销毁痕迹,完全无视客观物证给出的无罪结论。
彼时现场、货车车厢均未检出叔侄二人与死者搏斗、接触的痕迹,口供多处互相矛盾:侄子称作案发生在驾驶室前排,叔叔却说三人在后车厢;两人描述的施暴、抛尸细节反复改动,漏洞百出。但在“口供为王”的办案思路下,所有疑点全部被刻意忽略。
古代有这样案例
南宋法医学鼻祖宋慈任提刑官时,当地发生一桩命案,百姓指认一名男子杀人,县衙仅凭邻里证词将男子收押。宋慈开棺验尸,查验死者伤口形状、血迹残留,对比嫌疑人身上刀具,二者完全不匹配。
县官以“众人指认不会有错”为由,坚持定罪。宋慈直言:“人命之案,物证为先,众人之言皆可作伪,伤痕、刀器铁证不可欺。”他四处寻访,最终抓获真凶,释放蒙冤之人,写下《洗冤集录》定下铁律:断案必先勘验物证,不可仅凭口供、人言妄定罪责。
人们主观判断往往会弄巧成拙,可是物证不会。
为拿到所谓“完整铁证”,办案人员对叔侄展开长时间审讯。
侄子张辉被连续罚站七天七夜,不许吃饭、不许闭眼休息,精神濒临崩溃;叔叔张高平反复遭受扎马步、脚踝戳刺等体罚,身体落下永久伤病。仅仅刑讯还不够,警方特意安排重刑犯袁连芳与二人同监,以减刑为条件,指使他欺凌、威逼叔侄抄写提前编好的认罪供词。
袁连芳整日在监室打骂恐吓,拿出提前写好的作案细节逼迫二人背诵,一旦记混便拳脚相加。无奈叔侄二人只能被迫签字认罪。
类似古代案例,古代也有聪明的法官断案。
三国吴地有妇人谋害丈夫,谎称丈夫失火身亡,县官严刑拷打,妇人屈打成招。县令张举察觉疑点,取两头活猪,一头活活烧死、一头先杀再烧,对比口鼻烟灰,发现活烧者口鼻积满炭灰,先死者无灰,以此证明妇人说谎。
张举当庭痛斥下属:“酷刑之下,何人敢不认罪?口供不能作唯一凭据,无实物佐证的供词,一文不值。”
2004年一审,杭州中院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二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十五年。二人不断上诉、申诉,每次都被驳回,沉冤无处诉说。
2005年,出租车司机勾海峰因杀害浙大女学生被捕,作案手法、抛尸地点、侵害对象与王冬案高度雷同,两起案件均由聂海芬负责预审。
警方将勾海峰DNA录入系统比对,瞬间匹配上2003年死者指甲缝里那份被搁置的DNA。
铁证证实:勾海峰才是杀害王冬的真凶。
当时在服刑中的张高平从新闻上看到勾海峰杀人案,瞬间意识到案件存在重大疑点,多次书面申请比对DNA、重启案件核查,全部石沉大海。聂海芬为维护自己“零错案、神探”的光环,刻意割裂两起案件关联,拒绝启动复核,任由两名无辜者继续在监狱承受苦难。
在此期间,央视拍摄专题片《无懈可击聂海芬》,大肆宣传她的预审功绩,称她经手三百余起命案全部办成铁案,各类荣誉加身,风光无限。
十年牢狱,人生彻底归零,迟来的无罪判决
从2003年5月被抓捕,到2013年3月再审宣判无罪,张氏叔侄一共被羁押3596天。
入狱时张高平四十一岁,黑发满头;走出监狱时五十一岁,两鬓全白。十年光阴里,家中老人终日以泪洗面,家庭破碎、生计断绝,侄子张辉错失人生全部发展机遇,二人身心留下永久创伤。
2011年,杭州成立专项核查工作组,重新调取当年DNA材料录入全国数据库,自动匹配到勾海峰的分型,公安部物证中心复核鉴定,确认证据真实有效。2013年3月26日,浙江高院当庭宣判张辉、张高平无罪。
事后,国家依法向二人支付国家赔偿,每人110万余元,但逝去的十年人生、破碎的家庭,永远无法弥补。
冤案曝光后,调查组对聂海芬启动追责,最终仅给予行政记大过、调离预审岗位的轻微处分,没有追究刑责,依旧保留公职。而当年参与刑讯、作伪证的相关人员,处罚力度也普遍偏轻。
结语
这个案子过去20多年了,但留给人们的话题挺沉重的,任何掌权的人,都不能为自己身上的光环,霍霍弱势群体。
靠主观臆断、轻视程序正义换来的“铁案”,终究会露出破绽,司法的底线,是疑罪从无,是尊重客观证据,是重视普通人的生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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