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在YouTube上传视频,签了商业合作协议的创作者和普通用户,平台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完全不同。
7月16日,欧盟法院对谷歌与意大利通信监管机构之间的一桩旧案作出了关键判决。谷歌败诉了。这意味着四年前那笔75万欧元(约合581.7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谷歌大概率逃不掉。
故事要从2020年说起。当时YouTube平台上出现了一些涉及网络赌博推广的视频内容,发布者是一名与谷歌签有商业合作协议的内容创作者。意大利通信监管机构认定这些内容违规,对谷歌开出了罚单。
谷歌的态度很明确:不接受。公司的核心逻辑是,根据欧盟电信法规,平台不必为第三方上传的内容负责。2022年,谷歌向意大利行政法院提出异议,该法院随后将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提交给了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请求给出权威指导。
这其实是一个积压已久的大问题。近年来,社交媒体对儿童的影响引发全球担忧,监管机构和用户屡屡要求大科技公司为平台内容负责,而科技公司则反复搬出“我们只是中介服务平台”的免责条款来抵挡。谷歌这次的抗辩,本质上就是在赌这套逻辑依然有效。
但欧盟法院给出了一个清晰的边界。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如果在线平台只是“作为中介服务提供商,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技术性、自动化和被动式活动,并且不了解或无法控制所传输或存储的信息”,那么平台可以享受责任豁免。
关键转折出现在“商业合作”这个动作上。法院判断,本案不属于上述豁免情形。法官的原话是:“如果运营商为了签订商业合作协议,而对视频频道的主要主题、该频道观看量最高的视频、最新发布的视频以及相关元数据进行审核,那么情况就并非如此。”
这段话等于捅破了一层窗户纸:当你主动审查了创作者的内容主题、热门视频、更新动态乃至元数据,并依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签约合作时,你就不再是一个被动、中立的技术管道了。主动介入经营判断,意味着相应的责任也随之而来。
换句话说,审查行为本身成了双刃剑。平台如果仅仅提供上传通道和基础技术服务,不去触碰内容筛选,还能主张免责。一旦跨过这条线,为了商业利益去评估和管理创作者内容,那就得为这些内容的合规性买单。
这个逻辑一旦确立,影响显然不会局限于谷歌或YouTube这一家。任何与内容创作者有签约合作的平台,在审核创作者频道主题和热门视频的那一刻,法律风险就已经悄然埋下。
当然,这还不是终局。案件接下来将回到意大利法院手中。意大利法官需要根据欧盟法院给出的这套法律标准,对该案中谷歌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作出最终裁定。75万欧元的罚单到底能不能落地,还要等这最后一关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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