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内蒙古赤峰的楚女士和她的九个姐妹因为房子的事儿愁坏了。明明是国家修路要征地,大家也愿意配合,可还没拿到补偿款,家里的老房子竟然被镇政府直接给强拆了。征收程序缺失、补偿没落实就动手,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该怎么维权?今天,杭州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就结合这个案例给大家讲讲。
楚女士今年61岁,家里有九个姐妹,一大家子世代居住在村里的一处院落里。2024年5月,因为要建公路,她们名下的宅基地和房屋被划进了征收范围。修路是建设需要,姐妹们也都是通情达理的人,如果按正规流程来,该搬大家也就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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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能想到,事情根本没按规矩走。镇上的行政部门不仅没有把补偿安置落实到位,连法定的征收程序都没走完,突然就采取了行动,把几代人的老家强行拆成了废墟。这让楚女士一家根本无法接受。
遇到这种“没给钱就拆房”的事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土地管理法》里写得很明确:征收土地必须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得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该给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同时还要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镇政府在补偿安置还没落实的情况下就搞强拆,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楚女士姐妹完全不用吃哑巴亏,她们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并理直气壮地把自家应得的拆迁补偿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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