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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已开始陆续发布2027年国家公派项目相关信息。其中,"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下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因采取"项目制"模式、选派规模较大,值得相关领域研究者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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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同行及有意申报者快速掌握核心信息,现就该计划的实施指南、申报流程及常见问题,作如下梳理。

一、项目定位与选派规模

本项目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全局、"一带一路"倡议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重点培养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人才。2027年选派规模为500人,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由国内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经CSC评审立项后,各项目单位按获批计划推荐人选,CSC审核录取后派出。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累计选派不超过20人。

二、选派类别与资助内容

选派类别涵盖:

  •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 访问学者(3-12个月)
  • 博士后(6-24个月)
  •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资助范围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奖学金(含伙食、住宿、注册、医疗保险等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其中,仅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申请学费资助,其余类别不提供学费支持。

三、立项机制与申报主体

本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实施。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及备案中心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与国外合作方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非框架性协议),明确合作领域、选派身份、培养方案、双方权责及学位授予方式等内容。每个项目外方合作单位不超过5个。

四、关键时间节点

项目申报阶段:

  • 2026年9月15日前:有意申报单位须向CSC申请开通受理单位账号
  • 2026年10月1日0时—10月21日14时: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申报
  • 2026年12月:公布立项结果

人员申报阶段(分两批):

  • 第一批:2027年3月10日0时—3月21日14时(录取结果6月底前公布)
  • 第二批:2027年9月1日0时—9月11日14时(录取结果12月底前公布)

受理单位提交截止时间:

  • 第一批:2027年4月10日前
  • 第二批:2027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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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
  2. 须取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无条件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3. 各选派类别对年龄、学历、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详见原文);
  4. 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相关成绩或证书须在有效期内(2年);
  5. 暂不受理以下情形申请:
  • 已获国外全额奖学金;
  • 已获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 已申报其他公派项目尚未公布结果;
  • 曾擅自放弃公派资格且自资格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 曾享受公派资助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此外,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科研项目资助出国留学

六、申报路径与注意事项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须通过所在单位的获批项目进行推荐,由项目单位统一组织网上申报。

需特别留意的是:

  • 申请时只能选择一所留学院校;
  • 联合培养类别须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签字的研修/学习计划;
  • 已离校毕业生须通过原单位或现工作单位推荐,不可自行申报;
  • 获批项目执行期内,选派规模、类别、专业、留学国别及单位原则上不得调整;
  • 录取后如因故无法派出,改派仅限于所批复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范围内进行;
  • 留学资格保留至2028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保留。

七、派出管理与回国服务

录取人员须按"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向驻外使(领)馆报到。留学人员在外期间须接受国内外共同管理,学成后须履行回国服务2年的义务。

项目单位承担留学人员全链条管理主体责任,涵盖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

八、小结

总体来看,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在延续"项目制"框架的基础上,时间安排清晰、流程规范,对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均有较高的制度性要求。建议有意申报者提前与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沟通,确认本单位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或参与资格,并尽早启动对外联系、语言考试等准备工作,以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

更多细节请以CSC官网及信息平台发布原文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各选派类别的具体年龄、学历门槛,或对常见问题有疑问,可参考CSC官网发布的完整版实施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