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律所的时候,海城的夜风带着咸湿的味道。
我打了一辆车去机场。
不是为了接陆景琛。
只是想亲眼确认。
车在高架上飞驰,我靠着车窗,脑子里翻出过去二十六年的画面。
我和陆景琛从小一起长大。
他比我大两个月,两家是世交。小时候我被邻居家的男孩推倒,他冲上去把对方打哭了,自己额头磕破了一道口子,现在还有疤。
高中的时候,我爸想送我去英国读书。陆景琛知道后,连续一个星期每天凌晨四点起来,站在我家楼下,举着手写的信。
第七天他发了四十度高烧,被送进医院还在说胡话:“晚棠不能走……”
我妈叹着气跟我说:“这孩子是真喜欢你。你要留,就留吧。”
二十二岁,我们办了婚礼。
海城半岛酒店,全城瞩目。
交换戒指的时候,他当着八百位宾客的面说:“我陆景琛此生只爱顾晚棠一人。”
我哭得妆都花了。
以为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原来我什么都不是。
出租车停在机场到达大厅外。
我站在人群里,看着出口方向。
十五分钟后,他出来了。
陆景琛穿着深灰色大衣,一米八七的个头,在人群中格外显眼。轮廓很深,下颚线利落,走路带风。
他身边跟着一个人。
苏薇穿着浅蓝色针织衫,头发随意挽在脑后,整个人看起来温柔安静。
两人并肩走着,保持着半步的距离。
然后陆景琛停下来。
他转身,伸手揽住她的腰,低头贴上她的额头,嘴唇一路往下。
那个吻很长。
长到周围有人开始偷拍。长到我嘴里咬出了血腥味。
我终于信了。
吻完之后,陆景琛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摁灭屏幕。
那是我刚发的消息——“几点到家?我做了你爱吃的。”
我转身离开。
没有冲上去质问。
没有失态。
二十六年的感情教会我的只有一件事:真相够残忍的时候,哭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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