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国联合声明的墨迹还没干透,俄罗斯就把话挑明了——不承认这份裁决的程序合法性,域外势力不该插手南海。

这不是一句随口的外交辞令,而是一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法理层面作出的清晰站位。7月12日那份声势浩大的14国联合声明,正在被一个个事实击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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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扎哈罗娃在例行记者会上就南海仲裁案问题正式表态。据新华社7月16日报道,扎哈罗娃的发言信息量极大,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句话:

第一句:俄方不承认"南海仲裁案裁决"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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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哈罗娃明确指出,众所周知,中方未参与所谓"仲裁",并坚定认为所谓"仲裁庭"缺乏管辖权。鉴于中方不同意通过所谓"裁决"解决南海有关争议,因此俄方不承认其程序的合法性。

这句话的分量在于,它直接从国际法的"国家同意"原则出发,否定了裁决的程序正当性。在国际仲裁领域,"国家同意"是管辖权成立的基本前提。没有当事国的同意,仲裁庭本身就不具备管辖权,由此作出的裁决自然丧失法律效力。俄方的这个定性,是对14国联合声明所宣称的"裁决具有最终性和法律约束力"的直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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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句:南海有关争议应通过政治外交途径解决。

扎哈罗娃表示,俄方主张在国际海洋法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基础上通过政治外交途径解决相关争议。这个表述与中方长期以来坚持的立场高度一致——南海问题应当由直接当事方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解决,而非借助外部司法程序进行政治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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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句:反对域外势力干涉南海问题。

扎哈罗娃特别强调,俄方立场并非出于政治考量,而是纯粹的法律立场,其依据为"国家同意"原则。这句话看似平淡,实则锋芒毕露。它同时回应了两个层面的质疑:一是俄方的表态有独立的法理支撑,并非简单的政治站队;二是将14国联合声明中那些远离南海的域外国家,悄然推到了"干涉者"的位置上。

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的这次表态并非即兴反应,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正式外交立场宣示。从7月12日14国声明发布,到7月15日俄方正式回应,间隔了整整三天。这三天时间里,俄罗斯外交部显然对声明的法律论据进行了充分研判,最终选择在例行记者会这一正式场合,以发言人的身份给出了系统性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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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7月12日这份联合声明本身,它的阵容看起来很庞大,但仔细一数就能发现问题所在。

14个国家中,"五眼联盟"的五个成员国全数到齐,外加日本和7个欧洲国家。除了当事方菲律宾以外,其余13国全部是域外国家——没有一个国家的海岸线在南海周边。

2026年5月的东盟峰会提供了更加直接的证据。峰会在菲律宾宿务举行,菲律宾作为当年度轮值主席国,按外交惯例对议程拥有相当大的主导权。峰会最终通过的《东盟领导人海上合作宣言》中,虽然提及了18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南海仲裁案裁决"五个字一次都没有出现。

这种"远亲热闹、近邻冷淡"的局面说明了什么?说明真正生活在南海周边、每天与这片海域打交道的国家,对这份裁决的态度远没有那些万里之外的国家那么热衷。它们更清楚,地区问题靠域内国家协商解决,才是维护和平稳定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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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围绕南海仲裁案十周年的外交博弈中,日本的表现格外引人关注。

7月12日当天,日本不仅参与了14国联合声明的联署,外务大臣茂木敏充还单独发表了一篇专门针对这份裁决的长篇谈话。据央视等媒体报道,茂木在谈话中宣称裁决"最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并高调表态日本是"南海事务的利益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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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对此迅速作出了反应。7月12日当晚,外交部亚洲司负责人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首席公使,提出严正交涉。外交部发言人随后发表针对性谈话,直接用冲之鸟礁的案例揭露了日本"说一套、做一套"的双重标准。

但日本的动作远不止停留在口头层面。

近年来,日本在南海周边的军事布局明显加速。2025年,日菲《互惠准入协定》正式生效,为日本自卫队进出菲律宾打开了制度通道。2026年1月,外务大臣茂木敏充亲赴马尼拉与菲律宾外长签署防务合作协议。4月,日本通过内阁决议解禁杀伤性武器出口。5月,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访问菲律宾,双方确认推进驱逐舰等防务装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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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标志性的事件发生在今年的美菲"肩并肩"联合军演中。日本首次以正式成员身份大规模参演,派出约1400人及多型主力装备。期间,日本88式岸基反舰导弹在菲律宾进行了实弹发射——这是二战结束以来,日本首次在海外发射进攻型导弹。

从发表外交声明,到签署防务协议,再到海外发射进攻型导弹,日本的动作呈现出明确的递进态势。新华社7月14日发表时评指出,日本频频搅局南海的真实意图,并非其所标榜的"维护国际法治",而是借南海问题打开海外军事扩张的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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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俄罗斯7月15日的表态,恰好在时间上形成了对14国声明和日本单独谈话的直接回应。一方是14个域外国家高调站台一份十年前的裁决,另一方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从法理上否定其程序合法性——这种对比本身,就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

事实上,国际社会对这份裁决的态度远非14国声明所试图呈现的那样"一边倒"。据外交部此前发布的信息,已有上百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明确表示理解和支持中方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东盟九国的集体沉默、俄罗斯的法理否定,加上众多发展中国家的理解支持,构成了国际社会对南海问题的真实态度图谱。

说到底,一份裁决能不能成为"国际准则",不是14个域外国家说了算的。它需要经得起法理的审视,经得起当事方的检验,更需要得到地区国家的认可。而这三条标准,那份裁决一条都没有达到。

正如扎哈罗娃所说,俄方的立场并非出于政治考量,而是纯粹的法律立场。"国家同意"原则是国际法的基石,不是哪几个国家发一份联合声明就能绕过去的。

值得深入探讨的是,俄罗斯外交部此次反复强调的"国家同意"原则,在国际法体系中究竟意味着什么。

"国家同意"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国际司法和仲裁制度得以运行的根本前提。简单来说,任何国际仲裁机构要对一个主权国家行使管辖权,必须首先获得该国的明确同意。这一原则在1945年《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中都有明确体现——国际法院对争端的管辖权以当事国同意为基础,任何国家不得被强制拉到自己不认可的司法程序面前受审。

这个原则并非只有个别国家在使用。实际上,美国自身就是这一原则最积极的实践者之一。1986年,国际法院在"尼加拉瓜诉美国案"中裁定美国违反国际法,美国随即拒绝承认该裁决,并在此后撤回了对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接受声明。换句话说,当国际司法裁决不利于自身时,美国毫不犹豫地援引了与"国家同意"原则类似的逻辑来拒绝执行。

英国同样有据可查的先例。2019年,国际法院就查戈斯群岛主权问题发表咨询意见,认定英国对该群岛的管理不合法。英国至今未遵照执行这份咨询意见,查戈斯群岛仍处于英国实际管控之下。

这就引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美国和英国在自身利益受损时可以拒绝国际司法裁决,那它们又凭什么要求其他国家必须无条件接受一份程序存疑、管辖权缺失的仲裁裁决?14国联合声明宣称裁决"最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声明签署国中的美国和英国,恰恰是国际司法领域最著名的"选择性执行者"。

俄罗斯外交部精准地抓住了这个法理要害。扎哈罗娃没有从政治立场出发来反驳14国声明,而是直接回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没有当事国同意,就没有合法管辖权;没有合法管辖权,裁决就不具备程序上的合法性。这套逻辑链条清晰严密,即便是14国联合声明的支持者也很难从法理上予以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