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消息在南亚媒体圈传得很凶,巴基斯坦希望18家中资背景的电力项目免除约1700亿巴基斯坦卢比的逾期付款附加费,折合人民币大约41亿元。
说白了,就是巴方电费拖欠太久,滞纳金滚成了一个巨大的数字,现在希望中方企业大手一挥,把这笔钱抹掉。
中方企业的回复很干脆:不行,购电合同白纸黑字摆在那里,付款安排写得清清楚楚,请按照合同履约。
这个拒绝毫不含糊,没有“再研究研究”,也没有“考虑一下”,就是直接告诉对方,账不能这么算,中巴关系一直以“铁杆兄弟”著称,这次为什么连兄弟的面子都不给了?
巴基斯坦电力部长奥韦斯·莱加里自己已经把答案说出来了一半。
他此前公开承认,政府与中巴经济走廊电站谈判,希望取得降价、债务期限调整等优惠,但截至5月底“没有取得足够成果”。
他同时强调,这些项目属于政府间框架安排,双方都提供了担保,修改协议必须尊重原有投资。
这句话本身就点出了中方不让步的第一个原因:中资电站不是无偿援建项目,而是按照商业合同建设和运营的独立发电项目。
当年巴基斯坦缺电严重,其他投资者普遍不愿承担当地的汇率风险、政治风险和安全风险,中资企业带着贷款、设备和建设团队进去了,巴方则承诺按合同购买电力并及时付款。
现在电站建成了,电也发出了,巴基斯坦千家万户的灯也亮了,不能说当年求着别人来投资时什么条件都答应,等到该付钱了,就拿出兄弟情谊来讨价还价。
商业合同的严肃性就在这里——你可以谈延期,可以谈重组,但不能说“我困难所以不付了”。这个口子如果开了,以后任何商业合同都可以被“困难”两个字推翻。
更深一层的问题是,中资企业自己身上也背着沉重的融资成本,电站建设资金中有相当部分来自银行贷款,项目需要用售电收入支付本金、利息、燃料、设备维护和员工工资。
巴方长期拖欠电费后,企业仍要向银行还款,所谓的滞纳金并不是凭空多写的一行数字,而是对资金长期被占用的合理补偿,把滞纳金免了,意味着企业要继续倒贴钱帮巴方还贷款。
看看巴方到底欠了多少,就知道事情远不止41亿滞纳金这么简单,截至2025至2026财年末,巴基斯坦对18个中巴经济走廊电力项目的欠款据报已达到约4230亿卢比。
此前仅在2024年,巴方拖欠中资独立发电商的款项就已接近5500亿卢比,相关问题还影响了后续项目融资和中国金融机构继续参与的信心。
这笔账如果只从滞纳金这个口子撕开,接下来巴方必然要求对剩余电费本金及电站债务进行展期。先免滞纳金,再谈本金延期,最后整个还款时间表都要推倒重来。
中方最担心的是,如果只处理账单、不处理偷电、线损、回款和电价机制,几年之后还会出现一张更大的欠款清单。
巴基斯坦电力系统长期存在结构性问题,输配电损耗居高不下,偷电现象普遍,账单回收率严重不足,政府补贴不到位,电价结构失衡。
发电企业收不到钱,燃料供应商和金融机构也拿不到钱,债务在整个电力链条中不断循环,像一个永远填不满的黑洞。
免掉1700亿卢比滞纳金,不过是往这个黑洞里扔了一块冰,暂时凉快一下,很快就会化掉,巴基斯坦政府近年来的做法也印证了这一点。
它通过银行融资处理电力循环债务,曾安排重组6600亿卢比旧贷款,并新增5650亿卢比资金偿还发电企业,偿债资金最终仍来自每度电3.23卢比的附加费。
简单说就是政府一直在借新钱填旧窟窿,而新钱最终还是从老百姓的电费账单里出,循环债务没有消失,只是换了一个债主。
这就带出了中方不让步的第三个原因:一旦免除这笔滞纳金,就容易形成新的拖欠预期,巴方会发现,欠款时间越长,最后越可能通过政治谈判获得减免;其他中资项目也会面临同样要求。
商业合同如果变成“先欠着,最后再谈个友情价”,以后任何企业再到巴基斯坦投资,都只能把更高的违约风险提前计入电价,最终受损的还是巴基斯坦自己。
巴基斯坦此前与本国及其他独立发电商重新谈判时,也不是让企业无条件放弃权益。
2026年3月,部分风电和太阳能企业同意免除或降低逾期费用,但前提是政府必须在90天内付清相关欠款。
这意思大概就是:减免可以,但要拿真金白银来换,不是政府说一句“财政困难”,企业就得乖乖把账划掉。
中资电站的情况比这些风电项目更复杂,它们处于中巴经济走廊政府间合作框架下,不少项目还涉及美元融资、主权担保和中国金融机构的深度参与。
巴基斯坦希望按照处理国内电站的办法,让中资企业降价、免息、延长还款期,但中方必须同时考虑企业运营、银行贷款和国家信用,不可能只让发电企业单方面吞下所有损失。
巴基斯坦电力部长自己也承认了一个关键事实:当初没有多少投资者愿意进入巴基斯坦市场,中资项目是在高风险时期落地的,这些投资必须得到尊重。
这句话从巴方部长嘴里说出来,比中方自己说一百遍都更有分量,人家在别人都不敢来的时候来了,现在你不能因为自己财政吃紧,就让人家为当年的勇气买单。
更现实的影响是,巴基斯坦拖欠中资电站款项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对新项目的风险判断已经更加谨慎。
此前巴基斯坦一座电力项目成本上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险机构考虑到现有项目长期收不到款,提高了风险费用。
换句话说,巴方现在的拖欠行为,已经在抬高未来所有中巴合作项目的融资成本,这个代价最终还是会传导回巴基斯坦自己身上。
所以这次中方真不让步,不是中巴关系突然发生了什么变化,而是这笔钱已经碰到了商业合作的底线。
中国可以在还款期限、融资结构和债务重组上继续谈,也可以帮助巴基斯坦改善能源结构、降低线损、提高电费回收率,这是技术层面的合作,可以谈,也应该谈。
但不能把长期拖欠直接变成无需承担后果的免费资金,这是底线,不是态度问题。
兄弟关系可以帮助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但不能把合同、贷款和电费都谈没了。否则最后被拖垮的不只是几家中资企业,而是整个中巴经济走廊的投资信用。
一旦信用塌了,以后任何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再看巴基斯坦项目时,脑子里都会先冒出一句话:他们上次付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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