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叶麦穗龙大转债终于迎来了自己的“白衣骑士”,ST龙大债务化解迎来关键转机。
7月16日,ST龙大(SZ002726)发布公告,披露龙大转债兑付重大进展:公司与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债务代偿与债权确认协议》,对方将向公司提供总额3.63亿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唯一用途为兑付“龙大转债”到期本息。
按照协议约定,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在7月16日前将该等资金支付至中国结算指定的专用账户,确保在7月17日前完成兑付。资金完成兑付后,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将对上市公司形成等额3.63亿元的普通债权,原可转债持有人相应债权同步消灭。
仍有3.15亿元未实现转股
今年7月初,ST龙大发布公告称,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已无法覆盖“龙大转债”到期本息,凸显了可转债兑付可能违约的风险,这也让市场将目光再度转移到被誉为“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可转债市场上。
据悉,龙大转债的发行总额为9.5亿元,原本的到期日为2026年7月12日。但是直至7月15日,公司才发布了《关于“龙大转债”到期预计无法兑付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在公告中,ST龙大表示,截至2026年7月10日(最后一个转股日)收市,“龙大转债”剩余数量为315.3万张,剩余金额为3.15亿元,ST龙大现有货币资金预计无法兑付“龙大转债”本息。公告还表示,“龙大转债”暂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公司转债兑付危机产生的原因,是ST龙大经营基本面持续恶化。公司核心主业鲜冻肉业务长期陷入亏损困境,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规模扩大至7.36亿元,核心营收业务毛利率跌至-0.74%,形成“销量越高、亏损越多”的经营僵局。
进入2026年一季度,公司虽主动压缩低毛利业务以缩减亏损规模,但经营颓势并未逆转。当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8亿元,同比下降19.25%,营收降幅较2025年全年降幅进一步扩大,反映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下滑、终端销售疲软的核心问题。
盈利数据方面,亏损收窄至99.35万元,同比减亏99.20%,但此次减亏并非主业回暖所致,主要依靠5093.4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支撑,涵盖资产处置、政府补助等收益。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主业依旧处于亏损状态,盈利能力极度薄弱,审计机构此前已明确提示,ST龙大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除了经营承压,多重利空叠加导致公司经营局面彻底恶化。2026年4月末,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正式变身ST股;5月11日,公司再曝重大利空,实际控制人戴学斌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为化解转债兑付风险,ST龙大在2026年曾两次下调转股价格,试图通过降低转股价引导投资者转股、削减兑付规模。2月11日,公司将转股价格从9.30元/股下调至4.20元/股,6月24日再度下调至1.95元/股。
但两次大幅下修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转债转股溢价率始终维持正值,大量投资者未选择转股,直至转债临近到期,仍有3.15亿元的债券滞留市场。
为困境上市公司债务化解提供新样本
不过,7月16日,龙大转债兑付事宜峰回路转。
ST龙大公告,根据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龙大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5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公司将于2026年7月17日进行兑付;本次兑付完成后,“龙大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帮ST龙大解决燃眉之急的“白衣骑士”是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ST龙大表示,与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代偿与债权确认协议》,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3.63亿元的贷款,贷款仅用于“龙大转债”到期的本息兑付。完成兑付后,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依法形成等额(3.63亿元)的代偿普通债权。
此次ST龙大引入外部资金实现转债全额兑付,成为风险处置中的少见样本,将有助于弥补信用缺口,提振市场投资者的情绪。
记者观察发现,在龙大转债发布全额兑付公告后,三房转债、宏图转债、美锦转债等目前已经跌破面值的可转债盘中均有冲高迹象,其中美锦转债甚至站上面值。
中证鹏元研发部高级董事、资深研究员史晓姗表示,当可转债发行主体出现根本性的、难以通过自身经营解决的流动性风险时,若企业具备品牌、资质、技术等核心价值,推动其进入有产业投资人参与的重整程序,是相对更优的处置路径。
民生证券认为,在公司依靠自身资金难以偿付转债且缺乏银行等外部再融资渠道的情况下,引入第三方承接债权以实现债务展期,用时间换空间或许也是一种方式,只是市场更希望该类外援引入时点提前至转债到期前。
对于市场后续走势,排排网财富研究总监刘有华分析,未来转债市场将呈现结构性风险特征,弱资质个券违约个案会持续增加,但难以触发系统性风险。市场定价逻辑将彻底重构,从整体统一溢价转向分层定价,优质高评级转债持续获得资金青睐,弱资质低评级个券将因信用溢价抬升持续承压,呈现“强者恒强、弱者愈弱”的格局。在此背景下,投资者需摒弃转债“下有保底”的固有思维,优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资质,再参考债券条款,适应全新的转债市场投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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