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902.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因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导致2018年至2020年分别多确认收入1.53亿元、1.11亿元、0.15亿元,相关年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才学、总裁黄镔、财务总监杨小红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公司应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公司表示,已在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调整。公司将吸取教训、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本次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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