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近两年,效果如何?小区公共收益是否透明?业委会成立难在哪? 7月16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高新区、双流区开展《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实地检查。这部备受关注的《条例》于2024年4月17日修订完成,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实施近两年。法规落地效果如何?群众关心的物业管理痛点是否得到解决?执法检查组一路走,一路看,一路问。

实地探访:

公共收益晒“明白账”,业委会成立仍是“老大难”

7月16日上午9时许,检查组走进高新区润富国际一期。小区公示栏上,物业费收支、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明细详细张贴,方便业主随时查看。“以前公共收益是一笔糊涂账,现在手机上一查就清清楚楚。”小区业委会主任介绍,按照《条例》要求,小区全面推行“双晒”机制,晒服务标准、晒收支明细,业主共有资金全部纳入线上专户管理。

在天府名居小区,电梯轿厢内张贴着维保二维码,业主扫码即可查看维保时间和单位。“谁做的保养,扫一下就知道,心里踏实多了。”一位业主说。此外,检查组实地了解业委会运行情况,物业负责人展示了服务台账和投诉处理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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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结束,一场开门见山的座谈会随即召开。“业委会成立难一直没得到很好解决。”成都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马瑞成直言。长期从事物业管理和社会工作的他发现,业主大会召开难、投票难尤为突出,“上千户的小区,线下送票、回收都很难”。他建议从顶层设计厘清业主自治与社区治理的边界,“这次进行执法检查就是希望发现好经验进行传播,发现问题通过建议推动解决,甚至在立法上改进”。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王翔指出,部分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服务台账“更新不及时”,电动车上楼、停车无序等问题反复反弹,“制度要求和小区治理存在差距,监管常态化、共治精细化还需持续发力”。

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管理处处长余彦坦言:“走了几个小区,情况完全不一样,业主诉求不同,物业管理存在多样性、复杂性和边界性三大难题。”他认为,小区矛盾需多部门联合施治,“业委会决策和行政管理的边界在哪,这是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投诉“双下降”背后:

部门协同不畅等堵点仍在

《条例》施行以来,成都物业管理呈现积极变化。

成都市住建局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物业服务类信访受理420件,同比下降21%;12345热线投诉受理5万件,同比下降8%,实现“双下降”。全市已有2455个小区、7971万元业主共有资金实现线上透明监管,率先推行业主共有资金专户管理制度。

但成绩背后,深层次矛盾不容忽视。成都市城管委数据显示,《条例》施行以来累计受理物业领域违法线索140余件,办结案件110余件,实施行政处罚58件,罚没45.12万元,案件集中在侵占共有部分、物业拒不退出、未履行劝阻报告义务、信息公示不规范四类。

城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四大问题:前端监管缺位,信息公示、装修管理等违规情况未及时纠偏,矛盾积累激化;末端惩戒不足,处罚以责令改正为主,违法成本偏低;部门协同不畅,“住改商”等事项存在职能交叉、监管推诿;内部监督失效,部分业委会履职薄弱,甚至擅自处置共有资金。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则聚焦电梯安全、物业收费、小区广告,直言电梯安全隐患突出,“以修代保”问题普遍、困人事件时有发生;物业违规收费取证难,大量投诉属民事合同纠纷,单一执法难以彻底化解。

破题之策:

多部门开“药方”

针对堵点,各部门提出建议。其中,成都市住建局将建立物业服务公开透明、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履约质量第三方评估等机制,以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牵引行业规范化发展。持续深化“码上办”机制建设,联动主管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及企业负责人,实现“诉求扫码上报、系统自动派单、进度实时查询、结果群众评价”,推动“小区事小区了”。

成都市城管委建议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联动执法机制,统一“住改商”等事项认定标准,加强业委会全程指导监督。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则将完善收费公示、广告管理、电梯维保配套指引,常态化联合检查,扩大电梯数字化维保覆盖……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涵盖《条例》宣传普及、政府法定职责落实、业委会物管委履职、维修资金和共有收益管理、特种设施设备运维,以及实施中的问题和修法建议等方面。

执法检查组表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要深入查找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强化整改措施,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以良法促善治,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值得关注的是,执法检查结果将形成报告提请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切实把“监督发现问题”向“监督解决问题”拓展延伸,把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确保条例得到严格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 赵雨欣

编辑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