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减量提质”、“妥处存量”正在加大力度,指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行等机构。7月1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布了关于撤销“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第二批)业务资质的名单,其中包括深圳市富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市客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易贷、深圳市恒德小额贷款等8家机构。
按照监管要求,被撤销小额贷款业务资质的机构,应当于30日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小额贷款”“小贷”等涉金融字样,不得继续从事或变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等。
实际上,今年来深圳对“失联”“空壳”或违规机构加大整治力度。7月10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布注销“失联”“空壳”融资担保公司(第二批)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名单,包括金信联融资担保、元亨裕融资担保、前海融泰信用融资担保等。
7月1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宣布注销6家机构的《保险中介许可证》,包括深圳市宝路华石岩汽车站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日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6月,深圳官方又披露名单,截至2026年5月末,深圳存量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共729家,并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注意核实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资质。
时间追溯到去年6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告了第一批督促“失联”“空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退出行业的名单,共计达到23家,其中多家为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在什么条件下会被认定为“空壳”?记者注意到,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方面阐释,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一)近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二)近六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三)近六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如何认定为“失联”也有法规依据,包括“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住所或经营地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三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对于小贷公司的对外融资杠杆倍数也有限制: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一倍。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四倍。
实际上,上述动作也早有指引。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底,深圳市委金融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七届第十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强监管”成为关键词。该会议强调提出,实施地方金融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同时要求贯彻落实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要求,助推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着力做好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等工作,严控增量、妥处存量、严防“爆雷”,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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