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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贿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家属除了关心自由刑刑期长短外,对罚金数额同样格外关注。案发后,家属通常需要倾尽所有、多方筹措资金完成全额退赃,已经承担了极大的经济代价。如果案件最终高额判处罚金,无疑会让整个家庭陷入二次经济困境,严重影响后续正常生活。因此,在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中,除了争取主刑从轻、降档处理,全力争取罚金刑轻罚、降低财产惩戒力度,也是切实保障涉案家庭后续生活的关键一环。

一、规则基础:受贿案件罚金刑的法定层级标准

我国针对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罚金刑,有着层级清晰、标准明确的完整法律规制体系。根据《刑法》第386条之相关规定,受贿罪适用罚金必并制,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无单独免除财产刑的空间。2016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针对受贿罪划分三档罚金标准:

(一)受贿3万至20万元(数额较大):3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区间10万元至50万元;

(二)受贿20万至300万元(数额巨大):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罚金20万元起,上限为犯罪数额2倍;

(三)受贿30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金50万元起,上限为犯罪数额2倍。

二、核心争议:主刑降档后,罚金是否必然同步降档

实务中,受贿案件主刑降档后罚金如何裁量,长期存在司法争议。首先需要厘清:只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能够突破原有量刑幅度实现主刑跨档下调;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坦白仅属于酌定从轻情节,仅能在本量刑区间内从轻,无法单独实现刑期降档。由此衍生两大核心问题:

第一,受贿金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基准刑期为3至10年,若被告人具备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主刑成功跨档降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罚金能否突破原档位标准,适用下一档10万-50万元的更低区间量刑?

第二,受贿金额3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基准刑期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依托自首、立功实现主刑降档,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能否脱离原50万元起算标准,适用2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的区间裁量?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此有所体现:“罚金的数额,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在法律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对于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对于本应并处的罚金刑原则上也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但目前暂无司法解释明文强制要求主刑降档则罚金必须同步降档,这也为精细化辩护留出操作空间。

三、判例佐证:受贿案件主刑降档后的罚金裁量尺度

案例1: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受贿金额20万元,自首,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2025)闽0423刑初121号】;

案例2: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受贿金额23万元,自首,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3万元【(2025)鲁1311刑初426号】;

案例3: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贿50万,自首,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2025)青2801刑初41号】;

案例4: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受贿金额78万元,自首,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2026)黑0230刑初6号】;

案例5: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受贿356.61万元,自首,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2025)晋1128刑初60号】;

案例6: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受贿498万元,自首,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2025)川1725刑初148号】;

案例7: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贿金额690万元,立功,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2020)粤13刑初8号】;

案例8: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贿金额821万元,自首,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万元【链接:《贵州省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肖洪受贿案一审宣判》http://gyzy.guizhoucourt.gov.cn/xsal/310158.jhtml】;

案例9: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受贿金额865万元,自首,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80万元【(2021)冀0125刑初149号】;

案例10: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人民法院,受贿金额1365万元,自首,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万元。【链接:《三堂会审丨准确认定违纪款和贿赂款 从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晓天案说起》https://www.ccdi.gov.cn/ywjt/202502/t20250205_403245.html】

通过梳理全国多地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能够总结出统一稳定的裁判尺度:主刑跨档减轻后,罚金会实现实质从轻,但并非必须同步跨档降档,法院可综合自首、立功、退赃、悔罪等全部情节,选择在原档位最低标准量刑,或是直接适用下一档低位区间从轻判处,简言之:必减轻、可降档、非必降档。

四、结语

综上,受贿犯罪中罚金刑辩护是极易被忽视、但成效显著的核心突破口。对于已经完成全额退赃、家庭经济压力巨大的当事人而言,律师精准把握主刑降档后的罚金裁量规则,充分论证法定减轻情节与酌定从轻情节,能够有效说服法院最大限度降低罚金数额。既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原则,又切实减轻涉案家庭的经济负担,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最优辩护效果,真正做到自由刑、财产刑双重从轻辩护。

编辑 | 谢桂珍

排版 | 李梦丽

核对 | 谢桂珍

审定 | 品牌战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