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今日酒价)

前不久,宁夏回族自治区“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公布了战果——全区18家商户因销售假冒白酒被集中查处,涉及“五粮液”“剑南春”“天朝上品”“海之蓝”“水井坊”等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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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力度上,贺兰县德胜子祥商行因销售假冒“五粮液”“剑南春”被重罚4万元。银川市兴庆区润锦腾酒水商行也因同样违法行为被罚15900元。其余商户罚款在500元至7440元之间,同时被没收侵权商品。

相关查处名单:

1、银川市兴庆区久友汇酒水商行

1月4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7440元的行政处罚。

2、银川市兴庆区润锦腾酒水商行

1月6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五粮液”“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900元的行政处罚。

3、银川市兴庆区隆福顺食品商行

1月8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海之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 5000元的行政处罚。

4、银川市金凤区天驹茗酒坊

3月15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5、银川市兴庆区怡墨酒水商行

4月27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 5000元的行政处罚。

6、贺兰县德胜子祥商行

1月4日,贺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五粮液”“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7、平罗县城郊东升商行

2月26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8、平罗县友邻便利店

2月26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9、平罗县北门隆源商行

2026年3月17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1935红色圣地”“贵宾酒A30”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平罗县朝中百货商行

4月13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1、平罗县忻舸商行

4月20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2、平罗县汇诚商行

4月20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3、平罗县吉新佰商行洋河专卖店

4月20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4、李某花

4月20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5、平罗县恒鑫诚商行分店

2026年4月20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五粮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16、平罗县博源商行

4月20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陈年老酒”“茅乡国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17、平罗县鸿源超市

4月22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天朝上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8、彭阳县漠然茶叶店

2月4日,彭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水井坊”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从被假冒品牌看,“天朝上品”出现频率最高,涉及7家经营主体。处罚最重的案件,则集中在“五粮液”“剑南春”这两个品牌上。

其中,彭阳县一家茶叶店因跨界销售侵权“水井坊”白酒被罚300元。虽然案值不大,却折射出假酒销售已渗透进非专业酒类零售终端,监管触角正延伸至更细微的角落。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白酒务必选择正规渠道并留存凭证,若发现可疑线索,请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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