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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宣城)”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6.39175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宁公管罚字﹝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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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处罚信息显示,经查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以下违法事实:2026年3月19日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在“安徽省宁国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中溪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项目编号:NGS-GC-GK-2026004)”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投标文件提供的“关于‘永平县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小湾水电站安置区博南镇龙盘社区兴旺庄移民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变更项目经理的申请”以及“关于‘苍溪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歧坪镇项目’变更项目经理的申请”与相关行政部门提供的相关变更材料不一致系虚假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五十四条,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决定对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6.391751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5条。
来源:信用宣城、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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