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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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自然之友针对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含铅、镉、锌等重金属粉尘、废气、废水、废渣对农用地土壤及沘江河流域造成的环境污染,向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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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锌业冶炼厂的大烟囱在夜里不定时排放烟气,在工厂两侧的村民只能期盼风把烟尘吹往另一边。图源:Greenpeace_林克

被告金鼎锌业位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集采矿、选矿、冶炼、制酸为一体。兰坪铅锌矿凤凰山矿区是我国已探明的大型铅锌矿床之一,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储量上千万吨级的特大型铅锌矿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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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天的开采,被炸平的矿山上只留下许多条运输矿石的路线,好像山脊间的巨型伤疤。图源:Greenpeace_林克

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办。由于案情复杂,本案鉴定程序及案件推进困难重重。经过10年努力,本案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被告对污染农用地承担修复责任、支付大气环境治理费用、土壤修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以及支付本案的鉴定费、专家费、原告合理费用、案件受理费。

位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兰坪铅锌矿数十年无序开发引发的生态损害公益诉讼难题,直面生态修复、企业存续、民生保障相互交织的司法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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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中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在评议案件。

面对这个权责复杂的疑难案件,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引领司法办案,通过府院联动、专业研判、多轮调解,平衡生态公益、企业发展与群众利益,破除简单裁判的治理局限,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