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玮 发自北京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这部法律落地后,带来了哪些新变化?

7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主题为“促进团结进步 昂扬奋斗力量”。三位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了真切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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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7月17日下午3时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请地方干部群众代表围绕“促进团结进步 昂扬奋斗力量”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委常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州长李雪涛表示:“我们基层干部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底气更足、责任更实、要求更高。”

她进一步阐释道,所谓“底气更足”,在于这部法律标志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面进入法治轨道,“特别是对于我们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这样一个边疆民族地区,为依法保障各民族的权益、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相关事务,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坚实的保障,让我们心里更加有底。”

而“责任更实”,她表示,则是因为法律施行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要求更加刚性,“也就要求我们基层要把法律当中的每一项任务落实好、完成好。”

至于“要求更高”,她指出,“这部法律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作出了全面规定,也需要我们基层在实践当中探索创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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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委常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州长李雪涛。

李雪涛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在建设好家乡方面,把法律落实与共同富裕紧密结合,持续做强怒江的草果、咖啡、中药材以及文旅户外等优势特色产业,让群众的腰包更鼓、日子更好;在守护好边疆方面,持续扛牢守边固边的政治责任,守护好450公里边境线的安全;同时,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让怒江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在维护好民族团结方面,全力推动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一步深化各族群众的互嵌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旗委副书记、旗长黄龙说:“上周,我参加了国家民委举办的一个专题研究班,系统学习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两点感受比较深刻,跟大家作一个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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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旗委副书记、旗长黄龙。

他谈到,一是抓民族工作有了“硬杠杠”,“过去我们抓这项工作的时候,更多是依靠政策,但这部法律出台以后,我感觉以后抓工作有了法律支撑、有了法律保障。”

二是调处基层矛盾有了“硬抓手”,“大家都知道,过去我们调处基层矛盾可能更多是靠着嘴皮子硬磨,但是有了法以后,我们依据法律,在处理这些矛盾的时候,以法为准,一碗水端平,让大家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感受到公平正义。”黄龙说。

对于如何贯彻落实这部法律,黄龙认为有三项工作要做。第一,宣传往“实”里做,即通过现有媒体平台,把法律条文用老百姓听得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出来,让大家在乐乐呵呵当中感受到法律的存在。第二,用法往“实”里落,就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依托法律解决调处社会矛盾,让老百姓在法律实施过程里感受到法律的力量。第三,在融合上往“实”里走,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准备把法律的要求融入工作的各个方面,让各族群众在共同发展中越走越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让民族团结大家庭越来越繁荣。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永仁表示,五十镇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乡镇,有汉族、土族、藏族、回族、满族、蒙古族6个民族。“大家平时在一起,一起种地、务工、做盘绣、酿酒,还有开农家乐,现实当中大家早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在李永仁看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了各族互嵌式发展,“其实写的就是我们每天经历的日子。”他表示,法律的施行,让民族团结工作从以往“干部的宣教”变成了更加具体的“每家每户的法定义务”,民族团结工作有了更加具体的法律硬标尺,“我们干事的底气更足、抓手更实,群众的参与度也是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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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永仁。

李永仁介绍,今后将依托班彦村感恩教育阵地,组建由镇村干部、非遗传承人、法律明白人、老党员组成的宣讲队,深入田间地头、村头巷尾、村民家中,开展“庭院释法”,让村民群众在实地实景中懂法律、讲团结;同时,把法律核心条款纳入村规民约,依托村级网格和调委会,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此外,李永仁表示,还将把法律关于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要求,结合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和东西部协作项目,进一步完善产业架构,搭建跨村互助产业平台,统一规范运营机制,推动各民族互联抱团、均等就业、共同增收,让群众在共事共业中加深交流,不断巩固团结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