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视野,是指决策者在制定战略或解决问题时,通过多维度信息整合展现出的宏观格局和长远预见。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超越局部利益和短期目标,从更广阔的空间和更长的时间维度去审视涉税问题。然而在实践中,一些企业管理层认为,涉税事项比较复杂,由企业财务团队或税务团队管理即可,管理层没有必要过多介入。事实上,税务合规不是一道简单的“财务核算题”,而是一道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治理题”,涉及企业的组织架构、制度设计、流程管控、资源配置等,是一项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全链条、全环节、全流程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管理层具备宽阔的决策视野。笔者梳理近期上市公司补税案例发现,一些上市公司已经在这方面有了深刻的教训。
注重交易商业目的,忽视具体涉税安排
企业税务合规风险并非临时爆发,多数隐患在业务前端已经形成,补税、处罚仅为风险暴露的最终结果。比如,部分企业开展改制、并购等重大业务时,交由券商等主导方案设计,一切以完成交易为核心目标,对涉税事项重视不足,容易引发税务风险。
X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因税务处理不合规而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据笔者了解,X公司交易方案的核心目的,是完成国资委要求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没有引入税务管理团队,未全面研判交易涉税风险,最终导致出现税务问题。当前,税收监管全面进入“以数治税”阶段,上市公司管理层必须转变“重商业目的、轻税务合规”的固有思维,从业务源头把控涉税风险,实现业务、财务、税务一体化协同管理。
笔者梳理发现,已有不少上市公司制定了《税务风险管理办法》《税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税务遵从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将税务合规管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内控之中。上市公司管理层可立足企业长期战略,组建专职税务合规团队,引进专业财税人才,清晰划分各部门涉税岗位职责,推动税务管理常态化、专业化运行。比如,中兴通讯公开披露,总部配置45名税务专家、250名一线税务管理人员,依托数字化工具实现发票、账务、申报一体化管理,常态化对接税务机关,在准确理解各项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确保涉税操作合规。
同时,建议企业管理层依托现有财务核算系统,搭建科学高效的税务风险防控平台,覆盖项目立项、合同洽谈等业务发起环节,商品购销、仓储出入库等业务执行环节,以及发票开具、账务处理、纳税申报等财税收尾环节。各环节均安排税务团队前置介入,构建事前审核、事中跟进、事后复核的全链条税务管控体系。
注重建立涉税管理制度,忽视实际执行效果
制度是图纸,执行是砖瓦,再精妙的蓝图,没有一砖一瓦落到实处,只会成为空中楼阁。上市公司管理层如果不及时评估企业税务管控体系的实际运行效果,制度可能会流于形式,导致企业产生税务风险。
Y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因上游供应商虚开发票而被追缴退税及补税合计4131万元。Z上市公司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后,未评估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使得业绩预告从预计盈利约1000万元变为亏损近5000万元,不仅被证券交易所下发监管函,而且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上述上市公司出现税务问题的原因,是基础性、常规性涉税事项处理失误,反映出企业内控体系失效、业务流程管控不畅。笔者梳理发现,上述企业中,有的已经制定了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但仍出现了税务问题。制度的制定只是起点,制度的执行才是关键。若企业管理层仅关注制度“有没有”,而不重视制度“有没有效”,未能将涉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畴,税务合规管理很容易被弱化。
笔者梳理发现,在今年4月30日前结束的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税务风险管理纳入ESG框架,将其视为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做法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而且能通过定期披露税务治理情况,倒逼内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笔者建议,上市公司管理层应持续不断地推动税务管控体系的建设,监督税务管控体系的实际运行,避免因内控体系失效,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
注重推进重大交易事项,忽视税务合规风险
上市公司资产划转、并购重组、跨境投资、分拆上市等重大交易事项,往往伴随着复杂的税务问题。不同的交易路径、支付方式等,都会对税务处理产生影响。
近期,多个上市公司补税公告显示,企业由于资产划转、并购重组涉税处理不合规,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以M上市公司为例,企业子公司N公司于2021年—2022年期间无偿划转探矿权,由于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最终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7.38亿元。此项交易,系子公司向母公司无偿划转资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规定,子公司向母公司无偿划转资产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子公司应当冲减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笔者分析发现,划出方N公司账面没有资本公积,实收资本金额较小,不足以冲减,且在交易后并未减少。据此,该笔交易不满足政策规定条件,不得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上述问题表明,部分上市公司管理层对税法刚性约束存在认知偏差。笔者提醒,对于重大涉税事项,企业管理层应在方案设计阶段提前介入,借助内外部专家意见,研判税务合规风险,不要等出现较高税务风险后,才让企业税务团队“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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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 作者:姜新录 王琳 李智。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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