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杨理想) “在组织工人实名认证网络账号时,我意识到行为可能触碰法律红线,但最终还是被利益冲昏了头脑。”6月30日,经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肖某长期从事劳务中介工作,主营业务是为工厂招聘员工。2025年5月,他偶然结识一伙专门批量注册网络账户的社会人员。对方开出报酬条件,委托肖某招揽人员,为社交、电商等各类网络平台账号完成真人实名认证,每成功认证一单即可赚取佣金。起初,肖某有所顾虑,担心该行为暗藏法律风险,但在高额提成的诱惑下,他内心的防线逐渐崩塌。他利用劳务中介的身份,以兼职为由诱导工人配合进行实名认证,并向每名参与工人发放30元至300元不等酬劳。大量求职工人防范意识薄弱,轻信其说辞,配合完成了账号实名认证。

2025年9月至今年2月,肖某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为上线提供的账号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完成后交由上线使用。此外,他还利用收集到的他人身份信息帮助上线注册“空壳公司”,并利用部分“空壳公司”注册淘宝店铺。数月间,肖某通过上述方式非法获利3万余元。这些非法注册的网络账号和店铺,最终沦为网络犯罪的工具。

今年1月,新蔡县居民朱先生在网络上遭遇刷单诈骗,被骗资金7.3万余元全部转入肖某协助注册的淘宝店铺所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内。发觉被骗的朱先生,立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涉案淘宝店铺的注册流程中,多个环节均与肖某存在关联。5月20日,新蔡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新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细致梳理了肖某与上线的聊天记录、资金转账明细、身份信息使用记录等电子证据,并通过比对多个涉案账号的注册时间、操作IP地址等信息,逐步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经释法说理,肖某主动全额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

新蔡县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肖某提起公诉。6月30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对于上游犯罪分子,公安机关正在追查中。(刘立新)

(检察日报)